废除关于交通处罚的第100号法令

3月26日,政府颁布了第81/2026号法令,规定铁路交通领域的行政违法处罚,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该文件的颁布同时废除了整个第100/2019号法令。

第100号法令于2019年颁布,规定了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的行政违法处罚,包括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补救措施和处理权限。

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严厉处罚酒后驾驶行为,遵循体内有酒精时不得驾驶车辆的原则。罚款金额随违规程度逐步增加,其中汽车驾驶员可能被罚款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摩托车驾驶员600万至800万越南盾,并暂扣驾驶证。

在2019年至2025年期间,根据该法令实施高额罚款和严格处理,有助于改变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形成限制酒后驾驶的习惯。

交通警察局确认,废除第100号法令并不意味着停止处罚,而是因为相关规定已按各领域分开规定。

废除关于交通处罚的第100号法令

在公路领域,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168号法令已取代了第100号法令的大部分处罚内容。该文件继续坚持体内有酒精浓度时不得驾驶车辆的原则,同时补充了驾驶证扣分机制,最多12分;被扣完分者必须重新考试。以扣分管理机制替代暂扣驾驶证是重大变化。

2025年12月22日,政府继续颁布第336号法令,规定公路活动的行政违法处罚,进一步完善处罚体系并与铁路领域分开。

因此,交通处罚体系已从一项综合法令转向专业法令。公路和铁路领域分别调整,其中关于酒精浓度和驾驶证管理的规定继续维持并收紧。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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