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进女士在两所医院浪费和损失案件中的“建议”

金进女士在两所医院浪费和损失案件中的“建议”

据下属供述,在指定两家医院的设计咨询单位前,卫生部部长阮氏金进据称已“建议”比利时VK公司,理由是该公司具有设计现代化和高美观度医院的经验。

上述信息载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发布的起诉书中,进一步揭示了白梅医院和越德医院二期项目招标过程背后的背景。

金进女士及其下属团队在该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指控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浪费金额高达8030亿越南盾。

白梅医院和越德医院二期项目获总理批准,总投资额近10000亿越南盾,规模为10000张病床,其中国家资金为9000亿。在重点卫生委员会成立以组织实施该项目前,金进女士参加了一家国际医院的落成典礼。

随后她与阮战胜先生交流称:“比利时VK公司设计的这家医院美观、现代化,所以你可以考虑聘请他们来实施你的两个医院项目”。

一个奇怪的巧合:重点卫生委员会成立3天后,阮战胜先生(委员会主任)收到了越南VK公司发来的文件。

该企业介绍了比利时VK建筑师与工程师公司及越南VK公司的能力和经验,建议委员会考虑批准指定其为两家医院的主要设计咨询单位。

根据起诉书,尽管企业未提供证明能力、经验的档案和文件,但由于金进女士事先的建议,战胜先生已指示下属起草报告并办理手续以指定VK公司为咨询单位。

执行上述指示后,战胜先生的下属忽略了招标程序,未调查评估国内承包商的能力,也没有证明VK公司能力或经验的文件,但仍起草文件供委员会主任提交金进部长批准聘请外国咨询公司。上述违规行为造成国家预算损失超过700亿越南盾。

战胜先生还指示下属参谋,使重点卫生委员会有报告建议卫生部批准两个项目的承包商选择计划。尽管报告建议缺乏依据,未按技术性质、实施顺序划分标段,确保项目同步性,但仍获签署批准。

起诉书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当有人联系参与施工标段时,金进女士介绍其下去见战胜先生直接交流。根据此前发布的调查结论,有两人直接联系部长“推荐”承包商,即AIC公司董事长阮氏青兰(在多个案件中缺席宣判,目前潜逃)和梅进勇先生(时任河南省省委书记)。

青兰女士联系金进女士,请求让AIC参与两家医院的两个标段。青兰女士还暗示AIC今后在项目完成后参与提供医疗设备。金进女士同意并介绍其与战胜先生交流,同时叮嘱下属必须注意,因为AIC的价格可能很高。

根据起诉书,战胜先生在会见承包商过程中均提出必须支付相当于结算、预付款项价值5%的“佣金”。接受此提议后,AIC联营体和Mopha股份公司与战胜先生签订了两份合同,总价值超过1400亿。在获得超过720亿预付款后,阮鸿山(AIC公司副总经理)多次向战胜先生支付了18亿越南盾。

此外,战胜先生还被指控收受其他多家承包商款项,总计884亿越南盾。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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