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指导市民在人行道上禁止设置招牌后如何设置招牌

岘港指导市民在人行道上禁止设置招牌后如何设置招牌

4月1日,岘港市建设厅已向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发出指导文件,指导市民关于招牌尺寸和安装位置的规定。

对于紧贴房屋正面的招牌,横向招牌的最大高度为2米,长度不得超过安装招牌处房屋正面的宽度。

对于纵向招牌,最大宽度为1米,最大高度为4米,但不得超过安装招牌处楼层的高度。

对于垂直于房屋正面悬挂的招牌,应安装在房屋正面右侧,从房屋内看向街道的方向。

招牌最低点至人行道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招牌突出房屋正面的最大距离为1米。

此前,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已颁布实施城市秩序管理和文明生活方式的计划。

其中要求自觉拆除侵占车道、人行道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安排车辆,并在各条道路的人行道上划设标线。

根据新规定,岘港的人行道将划设标线,以执行步行和停放摩托车的功能。

宽度小于4米的人行道,将安排1.5米靠近民居的部分供行人使用,其余部分(如果条件允许)用于停放摩托车;宽度从4米到小于6米的人行道,将安排约2米靠近路缘石的部分用于停放摩托车,其余部分供行人使用;宽度6米及以上的人行道,将安排约3.5米靠近路缘石的部分用于停放摩托车,其余部分供行人使用。

如果供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被基础设施(树木、变电站、电线杆等)阻挡,市政府允许灵活调整划定行人使用范围的标线,确保通道连续且便利。

据《青年在线》报道,过去几天,岘港市中心多条道路的人行道秩序已有明显改善。许多旅游路线比以往更加通畅。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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