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河内市主席有权决定私立大学的成立与解散

4月8日下午,司法部长黄青松受总理委托向国会提交《首都法》修订草案。

根据草案,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由该市管理的公立大学、学院的成立、拆分、合并、解散、更名和运营许可。同时,市政府负责人对辖区内的私立大学、学院机构也拥有类似权限。目前,这一权限属于教育与培训部。

起草机构表示,该提议旨在具体化分权、授权政策,提高首都高等教育和学院系统管理与发展中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政策旨在创造条件,让民众和学生以合理成本接触先进培训项目,同时保持国内财政资源,吸引国际学生,促进知识经济发展。

草案还授予河内市主席在听取教育与培训部意见后,对与外国机构合作培训的、有外国投资的大学、学院进行成立、拆分、合并、解散、更名和运营许可的权力。

在普通教育领域,政府提议允许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调整和补充幼儿教育和普通教育课程,确保国家课程的目标、输出标准和必修内容。

该市还被授权为多级教育机构、高质量机构、先进和现代模式制定教育课程,以适应首都教育发展方向。

提议河内市主席有权决定私立大学的成立与解散

草案提议授予河内市人民议会规定由该市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安排预算支持困难家庭。

市人民议会还被授权规定流动和远程医疗服务的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根据预算能力,决定为民众提供年度免费健康检查和筛查。

法律草案允许河内在政府尚未提供指导的情况下,颁布不同规定或补充特殊措施,以解决交通、环境和行政手续方面的瓶颈。

首都还被提议有权在组织架构、数字经济、城市治理和资源动员发展等领域试点新机制、政策或与现行规定不同的措施。

国会将在第一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首都法》修订案。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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