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制定方案为230名在南部地区工作的干部安排办公场所

广治省制定方案为230名在南部地区工作的干部安排办公场所

4月9日,广治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已提交文件报告南部地区办公场所需求审查结果及安排方案,同时提议处理东河市(旧)范围内的公共资产。

广治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正在审议,并向省委常务委员会报告以获取指导意见,以便实施该方案。

据此,在行政单位调整后,南部地区(包括东河坊和南东河坊)已出现需求,需在该地区安排省级机关的部分部门,以确保指导、管理工作以及服务民众和企业。

通过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审查,有230名干部、公务员来自26个机关、单位需要在该地区安排工作。在此基础上,广治省人民委员会提议按4组进行分配:

第一组包括在省人民委员会旧办公场所(东河坊雄王路45号)工作的机关。该办公场所有34间办公室、5间会议室和1个礼堂。在安排给省人民委员会、信访接待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及水利与防灾分局后,剩余16间办公室,预计安排给64名干部、公务员、职员,来自各部门,如:内务厅、农业与环境厅、民族与宗教厅、建设厅、外交厅、司法厅和省监察厅。

第二组是党、阵线、协会、团体和一些其他单位的机关,提议安排在省委旧办公场所(东河坊雄王路30号)。该办公场所规模为5层,近100间办公室。预计分配给各单位,如:省委检查委员会、宣传与民运委员会、内政委员会、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许多其他单位,如:投资、贸易与旅游促进中心、食品安全分局、人口分局、合作社联盟、企业协会、红十字会、退伍军人协会等。

第三组包括已安排合适独立办公场所的机关、单位。具体如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外交厅旧办公场所(南东河坊黎大行路20号)工作;农业与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在农业与环境厅旧办公场所(雄王路227号);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在民族与宗教厅旧办公场所(雄王路59号);省土地发展基金南部办事处在文化、体育与旅游厅(雄王路250号)。

第四组是具有特殊活动性质的单位,提议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场所,包括:省报和广播电视台、医学院、中医协会、省疾病控制中心以及研究、技术转让与创新中心。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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