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冒充已故地主,骗取银行贷款30亿越南盾

雇佣冒充已故地主,骗取银行贷款30亿越南盾

被告人张江(46岁,住文庙-国子监坊)刚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初审开庭审理,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张江被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策划雇佣冒充已故者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NCB银行贷款后侵占。

根据起诉书,张江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但设立并运营多家“空壳”公司或实际上不运营的公司,包括越南VNFF公司、海南公司和河内Q&A公司。被告人请亲属、朋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所有运营和印章均由张江控制。

事件的起因是陈嘉北(原南慈廉郡)有贷款需求。通过中介,陈嘉北找到张江借款3亿越南盾,月利率1%。抵押资产是登记在其父亲陈嘉H名下的地块,但此人已在两年前去世。

张江同意贷款,条件是陈嘉北必须将上述地块转让给被告人指定的人,作为抵押资产。

为使交易“合法化”,张江团伙策划以50万越南盾雇佣一人冒充陈嘉H。张江团伙将“替身”的照片拿到复印店进行剪接、打印到旧身份证模板上,包含已故者的全部个人信息,起诉书指出。

之后陈嘉北带“假父亲”到公证处,签署授权书,授权自己全权处置该地块。从此,已故者的权利在文件上“复活”。

接着,按照双方协议,张江要求陈嘉北将地块转让给其司机,作为中间步骤,以便用于贷款目的,骗取银行资金。

根据起诉书,在将上述地块合法化转让后,张江继续利用公司法人虚构药品买卖合同,向NCB银行贷款。

张江运营的三家公司被用来虚构一系列药品买卖合同,附有发票、交接单、债务对账表。实际上,这些公司并未经营,起诉书指出。

完善文件后,张江通过女友结识NCB银行河内分行副行长范文T,然后提出贷款,以已故者名下的地块作为抵押资产。

在审查文件和抵押资产后,银行向张江的公司发放贷款30亿越南盾。被告人迅速提取超过26亿越南盾用于消费和还债,根据起诉机关的指控。

当公司无法还债时,银行着手处理抵押资产,才发现异常:抵押给张江贷款的地块在土地所有者已故的情况下被转让。

根据银行的举报,调查机关立案调查,查清了张江诈骗侵占财产的行为。

调查过程还显示,被告人曾在其他多家银行实施类似行为。但由于银行已撤诉或转为民事纠纷,调查机关未予刑事处理。

司法机关认定,中介人和冒充已故土地所有者的人,虽然知道冒充行为,但不知道也未与张江商议侵占NCB银行资金的目的,因此没有足够依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处理。

(编译:Ivy;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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