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已向胡志明市公安厅、新富协坊公安致表扬信,赞扬上尉黄俊杰及新富协坊公安干部、战士在4月12日发生的火灾中及时参与灭火和救援遇险人员的勇敢、不畏危险行动。
梁三光大将表示,在灭火过程中,上尉黄俊杰、坊公安干部不畏危险,及时成功救援1名儿童并送往医院急救。
“上尉黄俊杰同志及新富协坊公安干部、战士的勇敢行动体现了不畏困难、随时忘我执行任务的精神,当人民遇险时”,表扬信内容写道。
此前约4月12日凌晨3时,一起大火发生在阮氏待路上的一栋结合隔间出租的房屋,导致2人死亡、5人受伤。
初步信息,约3时,正在熟睡时,阮长寿先生(房主)一家4人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大家立即开门跑出,看到浓烟滚滚,惊慌地打电话向坊公安报警。
3时08分,接到火灾报警,胡志明市公安厅防火灭火救援救援局(PC07)第12区域灭火救援队调动4辆专用消防车和21名干部战士立即赶到现场,部署灭火和救援方案。
此时,在出租屋区面积狭窄仅约20平方米的摩托车停放区域,火灾正冒出浓烟。由于没有空间逃到外面,烟雾迅速通过出租屋楼梯扩散到上层。
没有犹豫,2名灭火战士迅速穿过烟火向上推进,紧急执行救人工作。一名救援干部爬上房屋前部区域的阳台,寻找入口解救被困在里面的受害者。
同时,剩余的灭火力量尽力用水枪扑灭从12辆摩托车和1台冰箱处燃起的大火。防火灭火力量发现并救援10名受害者脱离火灾,其中包括1名18个月大的婴儿。
特别是在第4层区域,救援力量发现阮文B先生(26岁,居住于金瓯省)和阮氏L.H女士(24岁,居住于永隆省)正在卫生间奄奄一息。尽管已被防火灭火力量热心解救到外面安全,但由于严重烟雾窒息,这2名受害者已在忠美西医院死亡。
火灾还导致5人受伤被送往急救。目前事件正在由职能部门调查澄清。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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