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河静省公安厅信息显示,调查警察机关刚作出决定,对武国武和范氏铁母子二人(均居住在河静省福泽乡)以“诈骗侵占财产”行为进行案件起诉和起诉嫌疑人。
据调查,因缺乏消费资金,武与铁使用欺诈手段,利用熟人关系向亲戚借用摩托车后拿去抵押。
仅在两天内(4月9日和10日),武母子二人实施了4起诈骗案件,侵占总金额超过4000万越南盾。
河静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根据刑法第174条第1款对两名嫌疑人以“诈骗侵占财产”行为进行起诉。
同时对武采取临时拘留措施,对铁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继续调查以依法处理。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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