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同意维持临时公园,优先社会化资金

胡志明市同意维持临时公园,优先社会化资金

根据建设厅关于维持2026年春节期间已整治空地上临时公园的方案的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同意继续维持临时公园的方针。

据此,维持临时公园必须确保不改变土地使用目的,不影响项目进度,不引发土地法律程序,同时确保城市美观、环境卫生和秩序安全。

对于阮攸街33号、周孟贞街34-36号和42号地块,仅在未移交土地给承租方期间维持临时公园,并将在按计划移交土地时终止。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意相关地块管理使用单位通过社会化资金、合法资金或与赞助单位合作继续维持临时公园。

对于武文秦街8号地块的临时公园,交由春和坊继续动员社会化资金进行维护运营。若无法动员赞助单位,则编制经费预算送交财政局审议并提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

建设厅将跟踪检查公园维持情况,汇总报告并提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处理超出权限的事项。

农业与环境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指导处理维持期间产生的土地法律问题。

财政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对春和坊提出的为武文秦街8号地块临时公园维护运营安排经费的请求以及其他属于其职能任务的事项提供咨询。

目前正在作为临时公园的空地包括:阮惠街135号—黎利街39号地块、黎圣宗—南圻起义—黎利—阮忠直四边形地块(SJC)、陈富街152号地块、阮攸街33号地块、周孟贞街34-36-42号地块。

黎笋街8-12号地块、贡琼街87号地块、胡好欢街74号—陈兴道街289号地块、黎氏红锦街7号地块、二征夫人街2-4-6号地块等继续按投资者计划和相关合同使用,并结合立面整治。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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