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5日起,房东违规收取电费将面临重罚

自5月25日起,房东违规收取电费将面临重罚

自2026年5月起,多项涉及存款保险、用电、摩托车尾气排放、数字教育及行政处罚的重要规定开始生效,直接影响民众和企业。

存款保险义务产生的时间点

2025年《存款保险法》自5月1日起生效,具体规定了保险义务的产生时间。据此,受保存款是指个人以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存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存款形式存放在参保机构的越南盾存款,但本法第18条规定的存款除外。保险义务自下列时间点之一产生:信用机构的破产方案获得批准或越南国家银行出具文件确认外国银行分行丧失偿付能力;越南国家银行出具文件终止受特别控制的信用机构的存款吸收业务,且该信用机构的累计亏损超过其注册资本和储备基金总值的100%(根据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越南国家银行向存款保险机构发出通知,要求按照2025年《存款保险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支付保险金(支付保险金以保障系统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

房东违规收取电费可能被重罚

第133/2026号法令(自5月25日起生效)中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要点是大幅提高了对向租户收取高于规定电费行为的罚款额度。具体而言,该法令第13条第7款规定,对于购买零售电力用于生活目的但向租户收取高于规定电费的出租人,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因此,如果房东适用生活用电零售价但收费超出规定标准,可能面临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该法令还明确规定了其他违规行为:妨碍有管辖权的机构检查用电行为,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使用工具、设备或其他行为损坏或造成供电系统故障,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擅自安装、闭合、切断、维修、移动、更换供电方电气设备和工程,处以500万至800万越南盾罚款等。

摩托车尾气排放检测全国路线图

政府总理第13/2026号决定(自5月16日起生效)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参与道路交通的尾气排放国家技术标准的适用路线图。根据新规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尾气检测活动将于2027年7月1日在河内和胡志明市正式启动。之后,自2028年7月1日起推广至其他中央直辖市。自2030年7月1日起在其余省份实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实施此路线图。在河内和胡志明市,自2028年1月1日起,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必须至少满足二级尾气排放标准。

未按规定申请破产将受处罚

第109/2026号法令关于司法辅助、司法行政、婚姻家庭、民事判决执行、企业及合作社恢复与破产领域的行政处罚(自5月18日起生效)规定,企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股份公司董事会、两名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合伙公司成员委员会;合作社成员大会;私营企业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在企业、合作社丧失偿付能力时未提交破产程序申请(已提交恢复程序申请的情况除外),可被处以100万至300万越南盾罚款。

企业可获强制担保贷款利息减免

根据政府总理第12/2026号决定,在履行担保义务后,越南开发银行要求被担保人确认债务并与越南开发银行签订强制担保贷款合同。签订强制担保贷款合同后,被担保人转为越南开发银行的强制担保贷款借款人。借款人有责任按照已签订的强制担保贷款合同向越南开发银行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根据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方案及还款能力的评估结果,越南开发银行可考虑决定减免强制担保贷款利息。在借款人与越南开发银行协商一致适用减免利息规定的情况下,国家预算不补贴利息和管理费。越南开发银行将提供减免利息的申请材料、程序和手续指南。

自5月25日起,房东违规收取电费将面临重罚

处罚使用电子烟者:第90/2026号法令首次明确规定了对使用电子烟和加热烟草行为的处罚措施。据此,使用这些产品的人可被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若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内使用,罚款可增至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但容留者为违法者的祖父母、父母、子女、孙辈、兄弟姐妹、配偶的情况除外。同时,违法者必须销毁电子烟和加热烟草。

学籍、学历证书集成至VNeID:第88/2026/NĐ-CP号法令关于教育数据管理(自5月15日起生效)规定,终身学习档案数据在有效存储后,将在国家身份识别应用VNeID上共享、互通和集成;个人有权使用这些数据,其效力等同于纸质文件。因此,自5月15日起,民众的学籍、学历证书及重要学习信息将集成至VNeID,可替代传统纸质文件使用,有助于推动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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