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卡车在1号国道上逆向行驶,司机被罚款1900万越南盾

驾驶卡车在1号国道上逆向行驶,司机被罚款1900万越南盾

5月5日,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处宣布对阮成T.(41岁,居住于同塔省)处以190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减驾驶证4分,因其“在有禁止逆向行驶标志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通过网络空间监控工作,交通警察部队发现一段由市民发布的视频,该视频提取自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一辆牌照为63H-025.XX的卡车于4月28日下午3点在1号国道1957公里处(位于同塔省周城县新盛邑)逆向行驶的行为。

发现该视频后,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处立即核实并确定卡车司机为T.先生,遂邀请其前来处理。

依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警方对T.先生制作了行政违法笔录。

同塔省公安交通警察处鼓励市民积极提供记录违反交通秩序安全行为的信息、图片和视频,以便及时制止并依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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