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林同省文化体育旅游厅表示,已向林同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呈文,建议补充、修改春香湖(大叻)名胜古迹的科学档案。全部雏鸡丘1、雏鸡丘2和雏鸡丘3(按照1988年档案的名称,即现今整个雏鸡丘)被建议保留在春香湖名胜古迹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呈文,雏鸡丘区域(超过60公顷)被划定的保护范围包括雏鸡丘1、2和3三个区域。雏鸡丘的边界由陈仁宗路、丁先皇路和陈国瓒路界定。
从雏鸡丘到大叻邮局前方中心区的轴线也保留在1988年制定的春香湖名胜科学档案的保护范围内。
雏鸡丘紧邻春香湖,目前是雏鸡丘高尔夫球场,由黄嘉ĐL公司经营。多年来,该区域因名胜保护边界未明确而面临困难。
本次方案将保护范围划定得较广。I区——核心区——包括整个春香湖湖面至陈国瓒路人行道外侧边缘,面积约50.36公顷。II区面积108.97公顷,大部分面积为雏鸡丘。总保护划定面积为159.33公顷。

春香湖全景(2020年拍摄的全景照片)——照片:NGÔ ANH TUẤN

春香湖名胜各保护区划定示意图,其中II保护区面积超过78.5公顷——图片:资料
与雏鸡丘一起,湖边许多熟悉的空间被建议纳入II保护区:林园广场(约6.5公顷)、耶尔辛公园、大叻花园、春香公园(约3.1公顷)、工会酒店及林同省劳动文化宫、越日友谊花园、铁桥区域。
相反,一些区域被建议不纳入划定范围:大叻宫殿酒店,面积约5.61公顷;翁道桥脚下 - 甘璃溪区域,面积约5公顷,正在实施灯光公园项目,也被建议划出边界。
另一个案例是陈国瓒公园项目区域。这块土地曾于2008年交给胡志明市的一家企业投资。投资者已花费约1000亿越南盾赔偿46户居民,但随后未能实施项目。林同省已安排资金偿还,将该土地收归国家管理。

春香湖于1988年11月16日被文化部认定为国家级风景区名胜,是林同省首个获得国家级排名的名胜。1997年,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规定了名胜的边界范围。本次修改、补充档案旨在重新确定边界,解决已发布文件之间重叠、不统一的问题。
在呈文中,文化体育旅游厅建议林同省人民委员会统一划定方案,征求主管机构意见后,再提交文化体育旅游部决定。
2024年《文化遗产法》(第45/2024/QH15号)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规定了两个遗迹保护区,以确保遗迹原始构成的完整性。
对于I保护区,这是包含遗迹原始构成要素的区域,包括具有历史、文化、科学、美学典型价值的物质结构、景观空间。新规定要求该区域必须在平面和空间上保持原状。调整I保护区边界仅在为了扩大或缩小以更好地保护原始要素完整性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II保护区,这是环绕或邻接I保护区的区域,旨在保护遗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法律明确规定了边界确定原则,并补充了禁止将毗邻区域确定为II保护区的条款,以避免重叠。
II区域内的建设、改造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距离、高度、密度、建筑空间的标准,以免影响I区域的原始要素。
此前报道:大叻雏鸡丘上的建筑意外不再处于防护林范围内(林同省人民委员会意外发出公文,将大叻雏鸡丘项目约30公顷防护林地从防护林中移除,而这一违法工程正在等待拆除。)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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