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早上6点10分,一名戴口��、骑着车牌号为70F…摩托车的男子停在胡志明市平兴和坊2号路路边,迅速将印有“急招”字样的纸张贴在电线杆上。
整个过程仅持续几秒钟,随后该男子继续骑摩托车沿4号路和连区8-9路(平兴和坊)的多处电线杆张贴广告。
纸张内容为招聘男女杂货销售员、男卡车送货员、B2+C驾照司机、男卡车跟车员、男女纸箱包装工等,并附有具体薪资。
通过纸张上的电话号码联系,Th女士指引前往平治东坊1号路(与平兴和坊接壤)的地址。7月18日,那里挂着“职业介绍”牌子,Th女士亲自为求职者提供咨询。
该处还有一辆摩托车,正是该男子在6月29日早上非法张贴广告时骑的那辆。
7月19日早上6点多,Th女士骑着车牌号为70F…的摩托车载着一名叫Đ的年轻男子,从家出发去张贴“整栋房屋出租”的广告,地点在19-5号运河路(西盛坊)和26-3号路(平兴和坊)的多个电线杆上。
每当Th女士停靠路边,Đ就在纸上涂胶并贴到电线杆上。贴完多个电线杆后,Th女士载着Đ返回。
当天早上,记者将此事通报给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领导。接到信息后,平兴和坊公安立即邀请Th女士和Đ前去处理,两人亲手撕下了贴在电线杆上的所有纸张。平兴和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将在有处理结果时通报。
近期,胡志明市各坊、乡和特区的第138号指导委员会统一行动,集中清理违规广告产品,处理在电线杆、居民墙壁、树木上非法张贴、悬挂传单和横幅的行为。其目的是保障社会秩序安全,整治城市景观,防范利用广告和分类信息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系列张贴“黑信贷”、疏通化粪池、房屋出租、搬家、安装WiFi、电子产品等违规广告的案件已被各地职能部门处理。
同时,职能部门也宣传动员居民自行拆除违规广告,以助力城市景观建设。
电线杆上张贴广告:罚款500至1000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黎中发表示,根据第87号议定第50条第1款的规定(自2026年5月15日起生效),在电线杆、电柱、交通信号灯柱和公共绿树上悬挂、放置、张贴、涂画广告产品的行为将被罚款500至1000万越南盾。
同时,违规者必须拆除、清除广告。值得注意的是,该行为的罚款金额比第38号议定提高了5倍。
招聘和整栋房屋出租的广告贴在电线杆上 - 照片:NGỌC KHẢI - MINH HÒA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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