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地方将通过合并减少50%独立运营的学校数量,但仍可保留原有校址作为分校,以便学生继续就近上学。
根据7月20日的公函,总理要求各地对公立幼儿园、普通学校、继续教育及职业教育机构进行重新安排。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7月1日,独立运营的学校数量至少减少30%;有条件的地方减少50%。
“减少机构”被理解为减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管理机构的学校数量。多所学校合并后将共用一套领导班子、财务、文书和行政人员。原有校址不一定关闭,而可以成为分校或教学点,继续接收学生。
例如,两所学校合并后将只剩一位校长和一套共享的行政机构。根据班级数量、学生人数和地理距离,每个分校可安排一位副校长负责。
总理要求,调整必须符合各地实际条件,灵活实施,按路线图进行,并确保儿童的学习场所。每个乡、坊、特区至少应有一所幼儿园和一所涵盖小学、初中阶段的普通学校。
学校按照两种模式组织:一是只教授一个教育阶段的大型学校,包含多个分校或教学点;二是多阶段普通学校,可在一个或多个地点运营。
对于偏远、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未达到最低物质设施标准的独立教学点,将考虑撤销。学生将被转移至主教学点,并安排寄宿或半寄宿。物质设施不足的地方必须在实施前完善到位。
总理强调,不得将幼儿园与普通学校合并;不得将普通学校与继续教育中心或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合并;不得将特殊教育机构与普通学校合并。
职业学校和继续教育中心也将重新组织,每个省、市仅保留3所职业学校。能够自担经常性支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予以保留;运营效率低下的机构可能被撤销、并入高等职业学校或重组为中等职业学校。
职业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以及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将合并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
各地需在8月30日前完成调整,并于9月6日前向总理报告结果。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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