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专家称,这一变化不仅影响企业,还为消费者带来诸多切实利益,同时对国家对成品油的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企业自主定价成品油后,民众从竞争中受益
最明显的益处之一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更准确、更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的波动。企业无需像现在这样等待固定且有时僵化的调价周期,可以更灵活地调整价格。
这有助于避免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脱节”,从而减少加油站因定额成本不再匹配而亏损关停或囤油的现象。
胡志明市一家成品油分销商代表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当企业获得自主定价权后,成品油市场将在价格和服务质量上展开真正的竞争。
届时售价将更加多样化。与目前所有加油站以同一价格销售不同,消费者将有机会选择价格更合理的地方购买。能够优化运营流程、降低成本的商家将有降价空间以吸引顾客。
此外,同奈省一家成品油零售企业的代表T先生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认为,当企业有权决定售价时,服务质量将得到提升。
为了留住顾客,企业必须提高服务和产品质量。此外,减少分销链中的中间环节也有助于拉低零售价,让民众享受更优惠的价格。

建议采用“利润定额”机制,而非放开成品油价格
对于偏远地区,草案还建议通过规定零售价不得超过当地批发商公布的最高价格来保护消费者,从而确保公平和社会福利。
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范文舜博士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则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认为,企业的核心目标始终是利润。因此,对于一个社会主义定向的国家,不能放松对成品油等必需品的管理。

他强调,不能将定价权完全交给企业,因为这违背国家治理趋势,可能导致通胀风险,有悖发展目标。
与其让企业完全自主定价,国家更应出台成本定额和利润定额的指导意见,以确保民众不吃亏。
其中,范文舜建议的合理利润水平约为投资总额的14%/年,或每升汽油的一定比例。
这有助于企业维持稳定经营,保障社会供应,同时不会导致“暴利”或剥削消费者。
范文舜强调:“计算基础约为平均银行利率8.6%加上适当浮动幅度。如果利润达到17%,就可视为暴利。”
另一位专家认为,即便放权给企业,国家也不能“放松”管理。只有严格监管,防止企业联手“抬价”或形成不合理的高价平台,民众才能真正受益。
企业调价后必须进行价格申报,并向管理机构发送通知。
国家仍将负责公布组成价格的因素,如定额经营成本,以此作为管控依据,确保市场透明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民众利益。
工贸部正在就替代第83号法令及成品油经营相关法令的议定书草案征求意见,值得关注的是按市场原则革新价格调控机制,赋予企业主动权,同时加强国家管理机关的责任和监督。
据此,国家不再定期公布基础价格(现行规定为每周四),而是允许批发商和分销商根据规定的价格公式,自主确定并公布其分销体系内的零售价。
调价后,商家有义务进行价格申报,并向管理机构发送通知以供检查和监督。
国家只公布一项价格构成因素,即定额经营成本,供商家适用,以助于防止不合理涨价。
(编译:张悦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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