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使用高压水枪喷向正在高处作业的建筑工人的事件,河内市第10区人民检察院刚刚批准对阮维孟(36岁,居住在河内市西芳乡友平村2)提起公诉,以调查其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罪。
视频记录了一名男子从隔壁房屋站着,用高压水枪直接喷向正在拆除相邻建筑的一名工人,并于6月初发布到Facebook,曾引起社交网络轰动。
初步核实结果显示,事件起因于潘氏C.女士和阮友D.先生两家在同一乡(西芳乡)生活的空间纠纷。
调查机关确定,自2001年以来,C.女士家建了三层楼房,但阳台和窗檐部分侵占相邻地块的空间,该地块目前属于D.先生家的合法使用权。
多次协商不成后,纠纷被提交到法院。河内高级人民法院曾判决C.女士家必须拆除全部侵占D.先生家土地空间的阳台和窗檐。
到2026年5月22日,民事执行机关发布了强制执行判决的通知。
然而,2026年6月3日上午9点左右,D.先生与亲属和工人小组前来拆除一座四级平房的屋顶,为执行判决做准备。
在此期间,C.女士的子女包括一名妇女和阮维孟被指持续用塑料盆泼水、用浇水管向工作人群喷水。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机关确定,河内市第10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审讯被告人阮维孟时,其使用了常用于洗车的高压水泵,持续约4分钟向受雇拆除屋顶的阮谦K.先生的头部、面部和颈部喷射。
这一行为导致K.先生疼痛灼热,不得不停止工作。随后,C.女士也被确定直接使用高压喷水机向屋顶喷射,以阻碍施工。
据第10区人民检察院称,事件在居民区公开发生,吸引多人围观。随后,多段记录事件过程的视频在Facebook和TikTok等社交网络上分享,吸引了数十万次观看和众多评论,引起舆论不满,并影响了当地安全秩序。
在公安机关工作时,阮维孟已供认行为。调查机关表示,嫌疑人的供述与收集的视频以及案件档案中的其他文件、证据相符。
8月4日,调查警察机关决定立案,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阮维孟提起公诉,同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和暂缓出境的措施。
目前,调查机关继续完善档案,以依法考虑处理相关人员。
通过该事件,第10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所有民事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遵守已生效的判决、决定。
使用武力或手段阻碍执行判决、扰乱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可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处理。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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