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造成法律空白

据代表郑春安称,如果尚未有替代管理方式,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可能造成法律空白或削弱国家管理效力。

8月5日下午,国会讨论《投资法》第6条和附件四修正补充草案。政府提议将58个行业从有条件投资经营目录中移除,并修改16个行业的规定。

草案对无人机及相关装备、设备的进口、暂进再出、暂出再进活动适用条件。研究、制造、试验、维修和保养活动也保留在目录中,但无人机、发动机、螺旋桨及相关设备的经营被提议取消条件。

国防安全与外事委员会专职代表郑春安认为,这种设计在管理逻辑上尚未统一,因为进口也是经营活动的一个环节。如果无人机因涉及国防安全而在进口时仍需满足条件,起草机构需要解释为何该产品在国内的经营、分销和转让不需要条件。反之,如果专门法律已足以管理整个流程,政府也必须澄清继续对进口环节适用条件的原因。

据郑春安先生称,保留或取消经营条件应基于整个流程的风险评估,不应在未明确各环节关联的情况下选择个别环节。因此,有必要继续将包括进出口、经营、研究、制造、试验、维修和保养无人机在内的三组活动纳入有条件投资经营目录。

该代表还建议政府对从进口、经营、分销、维修、改装到使用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各项条件应统一设计,既落实削减主张,又不造成管理空白。

越南国会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造成法律空白

据郑春安称,无人机是高度两用产品。同一设备可用于生产、农业、物流、救援救灾,但若被错误使用或改装,也可能直接影响国防、安全、航空安全和社会秩序。

该代表认为不必保留现有条件和方式,规定可以简化或从前置检查转为事后检查,但政府必须明确替代机制并充分评估影响。

如果没有替代管理方式,取消经营条件可能造成法律空白或削弱国家管理效力。该代表建议在放宽涉及战略资源、关键基础设施或两用产品的行业条件前,补充评估对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利益影响的标准。

就修改《投资法》发表总体意见时,郑春安赞同削减58个行业并修改16个有条件经营行业。这是强有力的改革步伐,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并为民众和企业创造便利。

然而,削减需要‘精准’,不应只设定减少数量的目标。对于每个被移出目录的行业,政府需要解释为何不再需要经营条件以及国家将使用何种工具进行管理。起草机构还必须评估这一变化是否真正为企业降低成本,还是仅仅将条件从法律转移到法令、通知或其他行政程序。

‘投资经营条件只是一种管理工具,而非管理目标。如果已有其他更有效的工具,完全可以废除。’他表示,制度改革如同手术。重要的不是切多切少,而是切对地方、对症、适时;切割是为了让身体更健康,而不是在运行中制造空白。

越南国会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造成法律空白

此前在小组讨论中,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也建议继续管控无人机经营活动,因为该类型直接影响国家安全。

据阮新疆将军称,如果发动机、螺旋桨和零部件不受控制,经营机构可以进口各个部件然后组装成无人机,成本不高。该设备可能导致航空安全隐患或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

2025年6月,一架无人机出现在清化省寿春机场飞行区,导致机场暂停运营。从胡志明市飞往清化的两架航班被迫改降内排和荣市。此前2025年上半年,内排机场记录了三起无人机、飞行相机闯入飞行区事件;2024年也发生了4起。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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