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将造成法律空白

如果尚未有替代的管理方式,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可能造成法律空白或降低国家管理效力,据代表郑春安称。

8月5日下午,国会讨论《投资法》第六条和附录四的修正补充草案。政府提议将58个行业剔出有条件投资经营目录,并修改16个行业的规定。

草案对无人机及相关装备、设备的进口、暂进再出、暂出再进活动适用条件。研究、制造、试验、维修和保养活动也被保留在目录中,但无人机、发动机、螺旋桨及相关设备的经营被提议取消条件。

代表郑春安,负责国防、安全和对外事务委员会,认为这种设计在管理逻辑上尚未统一,因为进口也是经营活动的一个环节。如果无人机因涉及国防安全在进口时仍需满足条件,起草机构需要解释为何该产品在国内的经营、分销和转让不需要条件。反之,如果专门法律足以管理整个过程,政府也必须说明为何继续对进口环节适用条件。

据安先生称,保留或取消经营条件必须基于整个过程的风险评估,不应在未弄清它们之间联系的情况下选择个别环节。因此,需要继续将进出口、经营、研究、制造、试验、维修和保养无人机这三组活动纳入有条件投资经营目录。

代表还建议政府对从进口、经营、分销、维修、改装到使用的每个环节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条件应统一设计,既落实削减政策,又不造成管理空白。

越南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将造成法律空白

据安先生称,无人机是高度两用产品。同一设备可用于生产、农业、物流、救援救灾,但如果被错误使用或改装,也可能直接影响国防、安全、航空安全和社会秩序。

代表认为不必保留现有的条件和方式,规定可以简化或从事前检查转为事后检查,但政府必须明确替代机制并充分评估影响。

如果尚未有替代管理方式,取消经营条件可能造成法律空白或降低国家管理效力。代表建议在放宽涉及战略资源、关键基础设施或两用产品的行业条件前,补充评估其对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程度的标准。

在谈及修改《投资法》的总体观点时,安先生赞同削减58个行业和修改16个有条件经营行业。这是强有力的改革步骤,有助于降低合规成本,为民众和企业创造便利。

然而,削减需要“准确到位”,不应只设定减少数量的目标。对于每个被剔除出目录的行业,政府需要解释为何不再需要经营条件,以及国家将使用何种工具进行管理。起草机构还必须评估这一变化是否真正降低企业成本,还是仅仅将条件从法律转移到法令、通知或其他行政程序。

“投资经营条件只是一种管理工具,而不是管理目标。如果有更有效的工具,完全可以废除。”他说,认为体制改革就像手术。重要的不是切多切少,而是切对地方、对症、适时;切是为了让身体更健康,而不是为了制造运行中的空白。

越南担忧取消无人机经营条件将造成法律空白

此前在组讨论中,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刚大将也建议继续管控无人机经营活动,因为该类型直接影响国家安全。

据刚将军称,如果发动机、螺旋桨和零部件不受控制,经营机构可以进口各个部件然后组装成无人机,成本不高。该设备可能导致航空安全失控或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

2025年6月,一架无人机出现在清化省寿春机场飞行区,导致机场暂停运营。两架从胡志明市飞往清化的航班被迫改降内排机场和荣市。此前2025年上半年,内排机场记录了三起无人机、航拍机侵入飞行区事件;2024年也发生了4起。

山何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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