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嘉莱省土地拍卖押金被追缴近150亿越盾

越南嘉莱省土地拍卖押金被追缴近150亿越盾

8月8日,消息人士称,越南嘉莱省监察厅已发文要求相关职能机构和地方核查,继续执行政府监察总署第263号监察结论。

在政府监察总署要求嘉莱省继续克服的违规问题中,值得注意的是追缴在原诸色县土地拍卖案中迟缴的近152亿越盾款项。

这是在诸色县诸色镇东部行政中心及生态都市区规划项目2019年土地使用权拍卖案中的违规行为。

在本次拍卖中,3名个人共中标205块土地。具体为:胡氏贤女士中标107块土地(834亿越盾),阮春映先生中标44块土地(300亿越盾),黎曰德先生中标54块土地(390亿越盾)。

中标后,这些个人均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中标款,有人延迟缴纳140至300天。

尽管如此,职能部门管理松懈,未发现违规,未撤销拍卖结果并收回押金,反而允许延长中标款缴纳期限。这违反了拍卖规则和拍卖方案的规定。中标者随后将多块土地转让给其他家庭和个人。

政府监察总署认定,此举违反了诸色县土地基金发展与土地使用权拍卖监督委员会拍卖方案第16条规定:中标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款项的,必须收回押金。

但诸色县人民委员会未按规定收回近152亿越盾——这是根据拍卖方案确定的押金临时金额,并在监察活动中被发现。因此,政府监察总署认为建议收回该款项是有依据且适当的。

监察结论未建议“因中标者违规而撤销拍卖结果”,按嘉莱省人民委员会的意见,是因为监察时已有许多地块转让给他人。

越南嘉莱省土地拍卖押金被追缴近150亿越盾

要求追缴近240亿越盾社会住房建设资金

关于第263号监察结论中仍存在的问题,政府监察总署继续要求嘉莱省追缴近240亿越盾并存入监察机关暂扣账户,这是原波来古市两个房地产项目的社会住房建设投资款义务。

具体而言,统一新区居民区项目(叶骄路)投资方有义务缴纳超过96亿越盾。阮文渠路29号酒店及商业店屋综合体项目投资方有义务缴纳超过142亿越盾。

这是投资方必须缴纳国家预算用于投资建设社会住房的款项,按土地价格的20%计算,投资方必须在中标款之外履行,以发展地方社会住房基金。

据政府监察总署,缴纳社会住房基金补充款的义务在参与拍卖的条件中就已确定,是投资者中标后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由于各投资方尚未履行该义务,建议收回款项是有依据且符合案件文件和资料的。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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