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治省第六区人民法院刚刚判处阮世吕(34岁,住广治市坊)12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非法侵占财产。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此人在被拘留期间曾有很长一段时间相当“守口如瓶”,直到在法庭上才承认自己因不懂法律而犯错,并请求宽大处理。
与调查机关“守口如瓶”
据广治市坊公安称,在被起诉和拘留后,吕某在与调查机关合作时相当“守口如瓶”。
“起初,吕某仍认为自己没有违法,因此几乎不解释自己保留他人误转入账户的近5亿越南盾的行为”,一名调查人员说道。
面对这种态度,调查员没有着力强迫嫌疑人自己认罪,而是按事件发展顺序逐一列出文件、证据。
从收到误转款项之时起,坊公安多次邀请其配合工作、要求返还财产的通知,到调查机关的通知……每一个情节都被拿出来让嫌疑人确认。
据调查人员称,吕某均承认上述事实属实。当被问及为何明知是他人误转的钱却仍不归还时,当时吕某只简短回答说自己拖延还钱是因为认为没有错。
吕某还认为,是别人自己转到他账户的。转账者也有一定责任。

调查中的转折点出现在嫌疑人与检察院接触阶段,此前检察院创造条件让吕某的亲属前来探视。这次会面后,嫌疑人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与诉讼机关的合作有所增强。
承认错误并请求宽大处理
吕某于2026年1月中旬被起诉和拘留。到一审开庭时将近7个月。
此人被控“非法侵占财产”罪,属于第2款,刑期为1至5年。调查机关确定吕某没有加重情节。
在8月6日的庭审中,面对审判委员会和众多旁听人员,吕某对法庭的提问也只作了简短回答。但他承认侵占财产的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此事。被告人表示悔过,希望得到法律宽大处理,并考虑减轻刑罚。
庭审结束时,审判委员会判处吕某12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案卷,2025年11月10日,阮氏秋水(28岁,住广治省劳保社)在用手机银行应用进行转账交易时,误将近5亿越南盾转入阮世吕的账户。
次日,吕某到广治市坊公安报告账户收到他人误转的钱。但在被告知要写报告、提供流水并配合核实资金来源后,吕某没有继续配合而离开。
秋水女士联系吕某要求转回钱款,但遭拒绝,于是她到公安机关报案。
2025年11月11日至12日,广治市坊公安多次传唤吕某前来处理返还财产事宜,但此人拒不配合。
2025年11月13日,公安与秋水女士一同前往吕某家中,当面要求返还钱款并送达要求返还财产的通知。尽管明知这是秋水女士误转的钱,吕某仍不合作,拒收通知,并要求对文件上的签名进行鉴定。
到2025年11月19日,公安机关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吕某在3天内退还钱款,但此人仍未执行。
在多次发送邀请函、传唤并协调当地政府动员无果后,2026年1月12日,广治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嫌疑人并以非法侵占财产罪拘留阮世吕。
随后,警方追回了全部近5亿越南盾并归还给秋水女士。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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