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预计安排民兵和预备役力量训练场所;缺乏土地的地方可共用,实弹射击集中在省级进行。
8月8日上午在国会解释时,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表示,修改9部法律的法案旨在完善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下乡级军事力量的组织和活动条件。
全国已成立3,319个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此前,每个县通常有一个训练场。取消县级并合并乡后,每个地方都需要有训练动员预备役和民兵自卫队的地方。
然而,潘文江大将表示,并非每个乡、坊都要建设具有大杀伤力武器的射击训练场。演练、实弹射击和一些测试可以在省级集中组织。
乡级训练场主要服务于步兵战斗技术、战术、体能和其他基本内容的训练。面积约为一公顷或更小,视各地条件而定。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土地有限,各单位可以协调共用。
他说,'如果没有训练场就无法组织训练,难以满足力量建设要求',并引用'训练场多流汗,战场少流血'的观点。

草案规定地方预算保障建设办公楼、训练场、练习场的资金;中央预算支持困难地方。国防部也正在逐步为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和民兵自卫队配备装备。
潘文江大将表示,每个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配备两辆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补充适当的车辆。
严格处理逃避兵役行为
此前提出意见时,胡志明市军事指挥委员会政委阮诚忠少将表示,大部分青年正确认识到责任,准备入伍。但一部分人在登记、初选、体检时弄虚作假,或故意不执行征召令。这种逃避兵役的行为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并对认真执行的青年不公平。
代表赞同草案中具体规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不执行兵役登记决定。但他建议明确地方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以发现并严格处理逃避者。
除了制裁,各机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让青年认识到入伍不仅是义务,也是荣誉和自豪。
国会预计将于8月24日表决通过该法案。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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