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为何投诉近两年,警方才对致老人死亡事故的司机提起公诉?

越南永隆:为何投诉近两年,警方才对致老人死亡事故的司机提起公诉?

8月9日,据《年轻人报》消息,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立案、起诉嫌疑人,并对沙萨蓬(39岁,居住永隆省梂棋乡)发出禁止离开居住地令,以调查其“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

据调查结果,2024年6月7日16时50分左右,阮文映(68岁,居住永隆省茶温县永春乡——现为永隆省永春乡)骑摩托车沿901省道从积善乡往永春乡方向行驶。

当行驶至永春乡路段时,阮文映的摩托车与黎雄强(49岁,居住永隆省永春乡)驾驶的、同向行驶在前方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随后,阮文映的车辆继续与沙萨蓬驾驶的对向行驶卡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阮文映当场死亡,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22mg/100ml。

据鉴定结果,阮文映的死因是颈椎和脊髓损伤。

交通事故发生后,永隆省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2024年9月12日,时任原茶温县公安局副局长黎国越中校作出不立案刑事案的决定,理由是“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已死亡”。

阮文映的女儿阮氏翠恒(37岁,居住永隆省永春乡)不同意上述决定,认为父亲无罪,于是向永隆省多个司法机关递交了申诉书。

到2024年10月24日,时任原茶温县公安局长的阮黄文中校签署了申诉处理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2024年11月13日,时任原茶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明忠也发布了申诉处理决定,维持茶温县公安局的各项决定。

阮氏翠恒不同意永隆职能部门对事故原因认定的方式,认为父亲并非此前结论中所说的超车引发碰撞的人,因此继续向永隆多地递交申诉书。

在递交申诉书近两年后,近日(2026年6月30日),阮氏翠恒收到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关于对沙萨蓬立案、起诉嫌疑人的通知,以调查其“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

此前,原茶温县司法机关认定卡车司机沙萨蓬的行为仅属行政过错,并非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然而,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在重新审查案件后作出了不同评估,并决定起诉这名司机。

另一方面,上述三名干部——黎国越、阮黄文和黄明忠此前曾参与处理原茶温县另一起交通事故,近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以“不追究有罪者的刑事责任”罪起诉,该案涉及处理一起导致九年级女生阮玉宝珍(14岁)死亡的交通事故,属于侵犯司法活动的案件。

此案曾引起轰动,受害者的父亲后来开枪射杀司机后自杀。

越南永隆:为何投诉近两年,警方才对致老人死亡事故的司机提起公诉?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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