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泰平乡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并附有图片反映一辆车牌号为69AC-1...的摩托车在芹苴-金瓯高速公路上行驶。
泰平乡公安机关已协调金瓯省公安厅交警处第1道路交通警察队所属泰平交警组进行核实,确认车辆驾驶人为N.V.K.(23岁,住泰平乡)。
在公安机关,K.承认直接驾驶上述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K.供述,他从家中驾车驶上亚洲公路,当到达金瓯省胡氏己乡境内时,转入芹苴-金瓯高速公路,前往前江省(旧)探友。
职能部门已对K.驾驶车辆违规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立案处理。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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