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1日,同塔省人民法院在线一审,判处被告人陈黄进(36岁,居住同塔省隆兴乡)有期徒刑19年,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判处5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赌博”。两项罪名合计24年有期徒刑。
根据起诉书,进是前江省一家银行的信贷员,他参与网络赌博并欠下多人债务,因此萌生了侵占他人钱财的念头。
为实施计划,进编造客户需要银行到期还款的信息,以此取得杨士H.(30岁,居住同塔省周城县)的信任,向其借款,日利率1%。
随后,进创建了一个名为“阿江老板”的Zalo账号,与“陈进”账号互发消息,内容为“遭到审计检查”,然后将聊天记录截图发给H.,以故意拖延还款。
从2024年7月29日至10月11日,进多次向H.借款,共签订17份借款合同,总借款超过100亿越南盾。进已偿还12亿越南盾,仍欠超过94亿越南盾。由于进拖延还款、故意躲避,H.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进的行为。
到2024年10月17日,因无力还款,进承认向H.所借款项并非用于银行到期转账,而是用于充值网络赌博、还债及个人消费。
据调查机关,进承认自2021年起使用账号“tranhoangtien89”参与网络赌博。经调查,从进提供的账户交易记录(2024年11月2日至21日)中,同塔省公安已制作检查笔录,确认有46笔足球投注交易,赌博总金额超过1.45亿越南盾,赢钱超过6100万越南盾(单笔最高下注800万越南盾)。
此外还有19,787笔赌场交易,总投注额超过8.77亿越南盾。进的总投注额超过10亿越南盾。
公安机关已收缴多份文件和物品,包括H.提交的其与进之间的16份借款合同,以及信贷通知、转账交易确认单等。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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