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副校长及公立学校管理人员在合并后自愿辞职的,须在9月30日前解决政策问题,11月30日前完成支付。
根据内务部8月8日向各地发出的指导,上述期限适用于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以及教育辅助人员,他们在教育机构合并后愿意立即离职的。
在新学校配备足够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后,地方将考虑对冗余人员执行精简编制政策。被任命到职务津贴较低的岗位或转为教师、其他工作的人员,保留其职务津贴。
教育辅助人员按照新学校的职位安排;冗余人员则执行精简编制政策。
内务部还要求对合并前各学校的全部档案、文件进行统计,并原状移交给新教育机构。

据教育培训部统计,截至8月5日,全国约有20,280所公立教育机构,比合并前的37,380多所减少了17,100所,相当于减少45.7%。
约有2万名校长、副校长需要调动和重新安排。其中,1.1万人预计转为教师;其余人员将安排其他工作、提前退休或自愿离职。
根据政府8月5日第27号决议,每个合并后的教育机构设一名校长或园长。幼儿园、普通学校和普通教育中心在主校区、总部设一名副职,每个分校设一名副职。
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副职数量按现行规定执行。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中心在总部设一名副主任,每个分校设一名。
冗余的校长、园长和副职将转为教师或与其能力、专业和培训专业相符的其他工作。愿意离职的人员享受编制精简政策。
幼儿园、普通学校和普通教育中心的会计、文书和出纳按每个岗位一人安排,供主校、分校和教学点共用。拥有寄宿或半寄宿学生且班级数达40个以上的机构,最多安排两名会计。
设备、实验、图书馆、教务、学生咨询、残疾人支持、信息技术、校务管理和校医等岗位,在总校和每个分校单独安排,每个岗位一人。
武遵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