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彻底修改党章中普遍引起困扰或造成组织、权限、责任方面空白的内容。
越共中央办公厅刚于8月8日发布第140号通知,公布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中央总结实践并研究修改补充党章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结论。会议于8月5日在党中央总部举行。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修改过程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革新路线理论;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保持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修改内容需紧扣党的十四大决议,与修改补充2011年政治纲领和2013年宪法同步进行。
在继承仍然适用的规定的同时,党章必须彻底修改正在普遍引起困扰或造成组织、权限、责任空白的内容。对于新出现但缺乏理论和实践基础的问题,将继续试点、总结或通过中央的规定和指导进行调整。
党章只规定具有基础性、核心性、原则性、长期稳定性和属于党代表大会决定权限的问题。执行规定将具体化模式、权限、责任和需要统一适用的内容;指导集中于程序、手续、流程和业务。
结论指出:“不将具有技术性、细节性、需要经常调整修改的内容写入党章。”相反,那些基本、稳定、已经实践检验并统一适用但仍散见于多份文件的问题需要被审查和补充。每个修改方案都必须对政治、法律和实践基础进行充分、有说服力的论证。

关于党、党员、基层党组织和与人民关系的规定,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明确建设全面、廉洁、坚强的党的目标,“真正成为道德、文明”;密切联系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并依靠人民建党。
党章还需要研究党员的标准、权利、义务和模范带头责任;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管理、评价和筛选。标准需要涵盖政治本领、道德、纪律意识、执行任务能力、创新精神、敢于担当责任和密切联系群众。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彻底克服形式主义、行政化、碍于情面、回避问题的现象。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评估在党的代表团和党干事会停止活动后的党委模式;明确党委与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党组织的关系。对军队、公安而言,党对一切方面的绝对、直接领导原则继续得到肯定。
“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做主”的机制也需要明确,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但不当包办代替。
党的检查、监督、纪律和权力控制工作必须从处理违规转向主动预防、预警、及早监督;及时纠正衰退、 “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腐败、浪费、消极的表现。执行纪律必须严明但客观、公正、符合权限和程序。
按照路线图,2026年各机构将完善研究专题的提纲、方法和目录。2027-2028年,将开展专题建设、调查、模式小结和确定需要修改的内容,为起草总体报告和多轮征求意见奠定基础。
2029年,将完善总体报告草案,确保与越南共产党领导革命100年总结报告、2030-2130年国家发展方向和纲领实施40年总结相协调。这是各十五大小组,特别是党章小组,提交大会审议修改的基础。
中央组织部被责成制定总体研究提纲和各类内容提纲,于2026年第三季度末向指导委员会报告,以提交四中全会审议并提出意见。
武遵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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