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宁平省省委电子门户网站消息称,宁平省检查委员会于8月12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下属党组织关于对违纪党员执行纪律处分的建议报告。
被审议执行纪律处分的党员包括:裴德幸同志——安和人民信用基金会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席,隶属安模乡党支部;段氏引同志——安和人民信用基金会党支部副书记、理事会成员、副经理,隶属安模乡党支部;阮德全同志——宁平省农业与环境厅党支部党员,隶属宁平省人民委员会党支部,原党支部书记、原宁平省安庆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合并前)。
据此,宁平省检查委员会认为上述党员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发生蜕化变质;违反法律,违反关于党员不得从事的事项以及干部、党员发挥表率作用责任的规定。
这些党员的违纪行为非常严重,造成恶劣舆论,损害了本人及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的声誉。
在审议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及违纪原因后,宁平省检查委员会决定对上述3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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