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桥上弃鞋留“捞尸”纸条,为好玩登记结婚,律师发声

据岘港市律师协会MZI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缘称,这两起事件提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于行为人认为只是“开玩笑”却引发了行政程序或导致职能部门不得不投入人力、时间和资源来处理的行为,法律将如何处置?

为“好玩”登记结婚是否会被处罚?

对于两人在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声称只是“为了好玩”的情况,首先要确定他们进行到了哪个阶段。

在线提交申请不仅仅是网络上的试操作,而是要求国家机关办理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户籍(民事)手续。

然而,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现行法律主要规定了对具体违规行为的制裁,例如申报、提供不实信息、证件,伪造档案或违反结婚条件等。

第109/2026/NĐ-CP号法令目前规定了司法行政、婚姻和家庭领域的处罚。如果两人使用真实信息和证件,没有虚报婚姻状况,且没有实施任何其他被禁止的行为,那么仅因“为好玩而登记”而进行处罚并不简单。

越南:桥上弃鞋留“捞尸”纸条,为好玩登记结婚,律师发声

“换句话说,对行政程序缺乏严肃态度不一定等同于法律已规定的违规行为。这是法律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陈缘律师表示。

她认为,如果这种故意捏造档案、要求办理没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手续以进行戏弄、试验或制作网络内容的行为妨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可以研究制定处罚规定。

然而,新规必须与民众确实有需求但随后改变主意的情况明确区分。只有在能够证明从一开始就存在故意过错且目的是“好玩”而建立档案的情况下,才应予以处理。

需要制定制裁措施

对于一名妇女在桥上留下鞋子和纸条,导致民众担心母女俩遇险,当民众报案且职能部门不得不组织核实、搜寻时,社会后果更为明显。

根据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现行法律已规定对故意向主管机关、组织报告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进行制裁。

然而,陈缘律师认为,需要区分直接报告虚假信息和故意制造虚假情况导致他人误解后报警。

如果该女子直接打电话、发短信或向职能部门提供关于母女俩遭遇不幸的虚假信息,那么认定报告虚假信息的行为相对清晰。

相反,如果该人只是留下鞋子和纸条以制造情景,使他人相信有人发生不幸,随后第三人报警,那么适用“故意报告虚假信息”的规定时需要极为谨慎。

越南:桥上弃鞋留“捞尸”纸条,为好玩登记结婚,律师发声

“主管机关必须证明具体行为、过错和因果关系,不能仅依据职能部门已组织搜寻就推测该人实施了报告虚假信息的行为。”陈缘女士说。

从该事件来看,这位女律师认为可以研究补充制裁措施,针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迹象或情景,导致国家机关、救援力量进行不必要核查、搜寻或救援的行为。

处理程度可根据后果确定。如果仅造成小范围的资源浪费,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动员了大量力量,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则需要更高级别的处理机制。

同时,可以研究,如果证明是故意行为,则责令违规者返还因动员力量而产生的部分合理费用。

然而,制裁设计必须谨慎,以免民众对报案产生顾虑。看到可疑鞋子和纸条后报警的人应受到鼓励,而不能因事后确认无人遇险而承担责任。

据陈缘律师介绍,这两起事件的共同点是:科技使实施某个行为变得容易,但该行为的法律和社会影响并未因此减轻。

“法律无需处罚所有的冲动或玩笑。但当一个人知道自己所制造的信息或情景是虚假的,却仍故意实施,使国家机关不得不处理一项不必要的工作或动用公共资源,就需要有足够清晰的法律机制来处理。”陈缘律师分析道。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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