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正就一批遗留、拖延的项目和土地适用政治局结论和国会决议中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第五批)征求意见,以化解困难和障碍。
据此,截至目前,该市已核查并公布了354个项目和土地清单,这些项目和土地符合国会第170号决议、第29号决议规定的特殊机制和政策适用条件(这两项决议涉及处理在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组织和个人违反土地法律的行为,以及为积压、拖延的项目化解困难和障碍)。
目前,该市正在继续核查,并请各单位对将岘港信息技术园区二期项目纳入适用清单提出意见。
岘港信息技术园区二期项目位于海云坊和莲沼坊,投资方为岘港信息技术园区发展股份公司。
关于项目的障碍,据了解,该项目选择投资方时(首期核发了131公顷的投资许可证,随后调整补充二期超210公顷)缺少投资调整的审查程序。
该项目尚未按规定获得政府总理批准投资主张。
关于首次颁发投资证书和第一次调整投资证书,项目审查内容未按规定保障,因为该项目属于投资规模3000亿越南盾以上且属于受限投资领域;未按规定办理投资调整审查手续;未就项目的投资条件、规划征求各部委意见(该项目属于受限投资领域)……
此外,投资方已获交地一期131公顷,项目二期已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然而,由于在第一次调整颁发投资证书时(2013年10月9日)项目尚未获得主管机关按规定批准投资主张,因此尚不具备交地、出租土地的条件。

据了解,岘港信息技术园区曾被期望按照美国‘硅谷’模式,成为岘港乃至亚洲最好的信息技术发展社区之一。
项目总面积341公顷,总投资2.744万亿越南盾。其中,一期131公顷(已完成并随时可接待投资者),二期210公顷,预计在5年内(2020-2025年)建设。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和障碍,该项目多项工程和设施长期荒废。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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