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顺化市前法院副庭长和前检察院副检察长因受贿获刑

越南顺化市前法院副庭长和前检察院副检察长因受贿获刑

8月25日,顺化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审理涉及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和顺化市人民法院干部的“受贿”和“介绍贿赂”案件。

被告人泰氏红云(顺化市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副庭长)、陈仁旺(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春富(顺化市人民检察院社会秩序刑事案件公诉与侦查监督、一审公诉检察室副主任)被起诉犯“受贿”罪;陈英秀(顺化市第四区域人民法院原司机)被起诉犯“介绍贿赂”罪。

收钱“运作”取保候审

案件源于2024年10月在安东坊一公寓发生的“组织赌博”、“赌博”案,嫌疑人黎氏欢(在澳大利亚)及其同伙。

据诉状,欢被抓后,其妹夫武夏找到时任承天顺化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顺化市人民检察院)陈仁旺,请求取保候审,并被建议适用罚金。

陈仁旺多次收受贿赂,总额3.6亿越盾。

具体:收6000万越盾帮助黎氏欢取保;收5000万越盾帮助阮黎德取保;收1.5亿越盾以减少赌博金额并建议对欢适用罚金;收1亿越盾建议对武玄玲芳适用罚金。

陈春富也收武夏3000万越盾,以加快诉讼进度,帮助欢早日受审并返回澳大利亚。

在犯罪行为被发现前,陈仁旺已退给武夏1.6亿越盾;退给阮黎德和武玄玲芳夫妇1.5亿越盾,并在投案时上交5000万越盾。

关于“凑整5亿”的争论

当案件移交顺化市人民法院审理时,武夏夫妇继续通过陈英秀联系法官泰氏红云。

2025年7月16日,武夏给陈英秀2.7亿越盾。随后陈英秀到红云的办公室请求对欢适用罚金以早日返回澳大利亚料理家事,但红云不同意。

诉状称约5天后,红云叫陈英秀到办公室,表示会帮助处理欢的事,双方商定金额为5亿越盾。

之后武夏继续给陈英秀钱但不够,陈英秀还向熟人借了1.9亿越盾。

凑齐5亿后,陈英秀带到办公室给红云。红云说等宣判后再收。

2025年8月21日,泰氏红云作为主审法官开庭审理“组织赌博”、“赌博”案,判处黎氏欢罚金1亿越盾,武玄玲芳罚金7000万越盾。

2025年8月22日上午,陈英秀打电话要送钱,但红云正在审理另一案件,约定审完再联系。之后陈英秀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红云不回复,当晚陈英秀投案并上交5000万越盾。

庭审中,关于5亿越盾协议的细节有争议。

讯问中,陈英秀称自己跟法官提出的数额是4.5亿越盾,但红云要求“凑整”成5亿。

被告红云否认这一要求,认为是陈英秀“误解”其意思。

但审判庭认定有足够依据确定两人就5亿越盾达成一致,体现在陈英秀为凑足5亿向熟人借了1.9亿越盾。

案件处理过程中,各被告均如实供述、悔罪。红云、陈仁旺、陈英秀均主动投案。所有非法所得均已上交或退还。

经过合议,审判庭判处:泰氏红云有期徒刑4年6个月,陈仁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均犯“受贿”罪;陈春富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犯“受贿”罪;陈英秀有期徒刑2年,犯“介绍贿赂”罪。

送钱者被免除刑事责任

送钱给被告的武夏和阮黎德、武玄玲芳夫妇在案发前主动提交举报信。

因此职能部门认定有依据依法对该群体免除刑事责任。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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