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克容能乡公安长泰文河上校表示,该单位已对阮孟K.(59岁,居住于克容能乡东胡村)作出行政违规处罚决定,罚款700万越南盾,因其有猥亵、性骚扰他人的行为。
猥亵天生聋哑少女
根据处罚决定,K.于8月6日在东胡村实施该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政府2025年10月30日第282号议定第8条第5款d项,罚款幅度为600万至800万越南盾。
处罚决定认定加重情节为对残疾人实施行政违规;减轻情节为违规者自愿申报、真诚悔过。
除罚款外,K.被要求在克容能乡公安处公开向N.道歉,并由潘如奎在场见证。K.未被施加附加处罚形式。
根据核查结果,8月6日19时30分左右,K.从家步行到奎的出租屋(相距约30米)玩耍。在那里,K.遇到了奎和当时在房间里的N.。

约5分钟后,奎去倒垃圾,请K.留下照看N.。在奎不在期间,K.对N.做出一些玩弄的举动,随后触摸了N.身体敏感部位。
克容能乡公安已接收奎提供的两段视频,记录事件经过。在公安机关,K.承认多次触摸N.身体敏感部位。该供述与公安机关收集的文件、证据相符。
根据核查档案,N.出生于2009年1月2日,天生聋哑,智力障碍,认知受限。
为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据泰文河上校称,此前潘如奎已提交控告书,建议对K.以强奸重度残疾、无自卫能力人的行为提起公诉、起诉被告。
阿河表示,克容能乡公安已核查、完善卷宗并审查犯罪构成要件。“经核查,公安机关认定K.有猥亵、性骚扰N.的行为,但无性交或其他属于需要刑事处理的性关系行为,”阿河说道。
据阿河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10月1日第06号决议及《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认定K.的行为不构成所审查案件中的犯罪要件。
“根据核查结果,公安机关认定K.的行为是猥亵、性骚扰他人,并按规定作行政违规处理,”阿河说。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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