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氏桃女士——浦项大和维纳钢铁股份公司总会计师——在胡志明市税务局今天(8月25日)举行的退税档案企业见面交流会上如上“诉苦”。
据阮氏桃介绍,企业不想出错,因为会影响到企业、预算以及劳动者自身。但现行税法有许多不明确之处,可能导致多种不同理解。
企业不自信,因此书面咨询税务机关以求正确执行,却遇到哭笑不得的情形:税务机关恰恰依据文件中的规定进行答复。
“企业非常困惑。希望税务机关能更具体地解答企业的疑问,‘再多写几个字’,使其更加明确、清晰,就像税务机关出具检查结论一样有力。看到结论,我们立刻知道错在哪里,并愿意接受罚款。”阮氏桃发表意见。
针对此问题,胡志明市税务局局长段明勇解释说,胡志明市税务局是执法机关,并非立法机关,因此如有不明白之处,企业可书面咨询,或打电话、发邮件、发短信与直接管理人员沟通。税务机关愿意倾听,为企业排忧解难。
据统计,截至8月24日,胡志明市税务局已发布3379项退税决定,总额达29.517万亿越南盾。其中,出口退税占已退税总额的91%。
段明勇先生表示,增值税退税对商界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胡志明市集中于生产、贸易、服务和出口领域众多企业的背景下。
退税不仅事关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维持企业资金流,用于再投资、扩大生产经营。
尽管近期退税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但现实中仍有问题需要继续解决,如:一些企业在完善档案、凭证方面仍遇困难;解释、补充信息有时耗时较多。
税务机关将用多长时间核实退税档案?
然而,段明勇先生表示,除了要求及时处理档案外,税务机关还必须同时按规定采取风险管理、检查、核实等各项措施,以预防、发现和处理偷逃税、非法买卖或使用发票的行为,以及利用退税政策牟利的情况。
据税务机关称,有4组主要原因可能拖慢退税档案处理进度,包括人员压力、技术基础设施、纳税人档案质量以及客观核实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8月14日,还有88份档案面临逾期风险,涉及金额约2.41万亿越南盾,约占已处理档案总数的2.5%。这些风险档案数量较2025年底已减少35%。

明南艺术一人有限公司代表在会议上表示,企业按“先退税后检查”方式享受增值税退税,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以属于风险链为由剔除了一笔税款,因此不予退税。
“这条风险链只有税务机关能确定,企业没有工具来确定。如果等待核实,那么何时出结果?企业如何知道已核实完毕,从而获得退税还是被扣除?”该企业代表提问。
同样,鹿岛有限公司也对因与卖方(F1、F2、F3企业)相关的风险评估后,增值税退税被扣除并转为后期抵扣的税额提出疑问。
该企业建议允许获得增值税退税,如果日后核实与上述企业有关联导致追回退税款,企业将服从。
关于此事,胡志明市税务局副局长阮进勇援引财政部第94号通知第16条关于税务管理中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规定,对于有风险迹象的拟退税增值税款,税务机关暂停退税,按规定收集信息、审查、检查。
阮进勇强调:“自退税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税务机关收集信息,审查检查纳税人的暂停退税款,并在审查检查后按规定处理暂停退税款。”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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