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取走存钱罐6.44亿越南盾,怕妹妹发现谎称被盗

越南女子取走存钱罐6.44亿越南盾,怕妹妹发现谎称被盗

8月26日,胡志明市富顺坊公安机关表示,已对P.T.T女士“故意举报、谎报犯罪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T女士到富顺坊公安机关报案称,放在衣柜里的一个猪形存钱罐被盗。她声称存钱罐内有6.44亿越南盾现金,是她和妹妹共同积攒的。

富顺坊公安机关迅速协调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部门(PC02)进行调查、追查并收集资料和证据。

经讯问,T女士承认事实与报案不符。大约2025年3月,她搬到黄晋发街(富顺坊)租房居住时,和妹妹买了一个猪形存钱罐用于储蓄。

起初,两姐妹放入存钱罐8500万越南盾。此后,每当工作有结余,妹妹就把钱交给T女士存入存钱罐,每次200万至1200万越南盾,面额从10万到50万越南盾不等。

然而,由于网上服装生意亏损,T女士擅自取出存钱罐里的所有钱用于日常开销。当妹妹需要使用这笔储蓄时,T女士无力归还。

因怕妹妹生气,T女士编造失窃故事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调查结果,富顺坊公安机关认定T女士有故意举报、谎报犯罪信息的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T女士将面临1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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