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调查,安江省公安机关确认,Đ.K.H.女士(60岁,家住安江省浑德乡)与幼子范长江同住,还有范长江的儿子(即她的孙子)。而她的其他亲生女儿因已婚,已另立门户。
离婚后,范长江开始酗酒。2026年1月,H女士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脑损伤,行动困难,只能卧床。此后,范长江不得不照顾母亲。
8月23日晚约8时10分,范长江饮酒后走进卧室,为母亲清理身体、更换衣物。因长期照顾母亲心生恼怒,他用手勒住母亲颈部,直至其死亡。
作案后,范长江通知姐姐们母亲去世的消息,但未提及自己勒死母亲。家人怀疑并发现范长江勒死H女士后,向浑德乡公安报案。
8月24日13时,范长江到浑德乡公安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安江省公安机关正继续调查,依法处理此案。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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