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同塔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称,已对阮明善(36岁,寓居永隆省保盛乡)刑事拘留,以调查其“杀人”行为。
8月27日19时许,善与V.T.S.先生(57岁,居住于同塔省美湫坊)及一名朋友来到位于同塔省忠安坊一光路的卡拉OK店喝啤酒。
当晚21时许,一行人打车回到同塔省美湫坊新龙渡口附近。之后众人又相约返回卡拉OK店继续喝第二场,直到28日凌晨2点多才又坐车回到渡口。
刚在征侧街(靠近新龙渡口)人行道下车时,善与V.T.S.先生发生矛盾并相互推搡。突然,善一拳打向对方面部,抓住其头发将头撞向人行道台阶,接着又拿起附近一个混凝土花盆砸向受害者头部。
发现V.T.S.先生额头大量流血后,善惊慌地打车将伤者送往医院。经过急诊手术,目前V.T.S.先生仍处于昏迷状态。
在公安机关,善初步已承认全部犯罪事实。
目前,同塔省公安正在继续完善案卷,以便依法处理善。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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