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广治省洞海坊公安确认,在核实失主身份后,已将7000万越盾归还给失主。
失主是家住同顺坊的阮海山先生(同省)。
此前,8月28日中午,在谢光宝路(洞海坊),22岁的黄光明突然发现路边有一个掉落的尼龙袋。打开检查,光明发现里面有7000万越盾现金以及一些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随后,光明立即将上述全部钱款和财物带到洞海坊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上交,请坊公安核实寻找失主。
洞海坊公安清点了钱数、制作了笔录,同时核实相关信息。
经核实,坊公安确定上述钱款的合法所有人是同顺坊的阮海山先生。
完成法律手续后,洞海坊公安将7000万越盾及随附证件、财物全部归还给山先生。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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