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9月1日起,关于地点标识的326/2026/NĐ-CP号法令生效,规定为包括地块在内的74类地点赋予标识码。
每块地块按路线图获得标识码
根据第326号法令,每个地点包括地块仅获得一个唯一的标识码,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结构。与居民的身份证号类似,地点标识码也是由地点标识数据库建立的12位自然数序列。
然而,并非从9月1日起所有地块都立即同步获得标识码。而是自第326号法令生效之日起,被授权的机关单位必须按路线图实施地块标识码发放工作。
法令明确规定各部委、部级机关负责审查、收集、建立需要标识地点的对象数据,并将数据同步到地点标识数据库以发放标识码。
据此,对于已具备足够最低信息的各地块,各部委、部级机关同步至地点标识数据库,以确保法令生效时执行。若信息不足,相关部门必须制定收集、建立、补充并同步数据的路线图。
最低信息包括:标识对象;地点地址;坐标信息;地点数据主管机关。
因此,同步和发码过程还与每个地块的数据完整程度相关。
标识码由12位数字组成,帮助在VNeID上查询地块信息
标识码是由地点标识数据库针对每个地块单独确定的12位自然数序列,确保稳定性、可扩展性以及与国家和专业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关联、整合、连接、共享和开发的能力。
地点标识数据库存储包括16个相关信息字段。民众只能在VNeID上查询、开发与地块标识相关的公开数据。非公开数据则不得查询、开发。
组织和个人可通过VNeID开发自己在地点标识数据库中的信息。对非公开数据的开发、共享必须遵守个人数据保护和国家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
对于已在地点标识数据库中拥有档案组成部分的地块,后续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时不再要求重新提供。
根据第326号法令,将有74类对象需进行地点标识,包括多个组别,具体为:地块;安全工程;国家机关总部;国家卫星定位站;其他工程;洞口;交通工程(含25个标识地点);
堤防工程(8处);其他基础设施(7处);废物处理工程(6处);宗教、信仰工程(4处);地界边界(4处);文化工程(3处);农林生产基地(3处);水源(3处);静水面(2处);行政地界界碑(2处);其他发生的特殊对象。
地块相关的公开与非公开数据
公开数据包括:地点标识码、对象类型、地址、通行路径、邮政编码、坐标、运行或使用状态、地点名称、识别标志以及地点组成部分的地址信息。
非公开数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信息;结构信息;三维空间信息;拥有、使用的机关、组织、个人相关信息;其他与地点标识对象相关的、从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连接共享的信息。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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