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处罚方式的反映后,常务副总理范家足要求评估处罚力度以及高速公路前后车距规定的可行性。
9月1日,政府办公厅传达了常务副总理范家足在媒体反映国庆假期交通状况及高速公路不保持车距被处罚的情况后的指示。
建设部长被责成与公安部及相关机构协调,仔细评估现行规定、处罚力度、实际情况以及确保交通安全的根本性解决方案。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须在9月内向总理报告。
副总理要求公安部、建设部及各地迅速处理媒体的建议或向有权机关提出调整建议。此举旨在减少拥堵、事故和交通不安全,尤其是在大城市和都市区。
此前,媒体反映许多司机担心驾驶时难以用米精确估算距离;或者如果其他车辆突然插入前方空隙,可能会被处罚。变道、汇入、前车急刹车或交通拥堵也可能导致两车距离意外缩短,从而难以区分故意违规与客观情况。

根据第38/2024号通知,当道路干燥平坦、视野良好且没有特别规定标志时,两车之间的最小距离按速度确定。时速60公里/小时的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至少35米;超过60至80公里/小时为55米;超过80至100公里/小时为70米;超过100至120公里/小时为100米。
当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驾驶员必须主动根据车流密度和交通状况保持适当距离。如果下雨、有雾、路面湿滑、坡道或视野受限,距离必须大于常规水平或遵守标志。
自8月27日起,交通警察局在法云-求椰-高蒲-梅山-45号国道-宜山线路上开展检查。已有超过20起案件被处理,主要是客车未与前车保持距离。

交通警察局表示,此次检查首先旨在帮助驾驶员养成遵守速度和距离规定的习惯。监控摄像头图像由职能部门跟踪、分类,用于宣传和违规处理。
拍摄和处罚仅在具有完整距离标志和标线的路段按规定进行。警方重点处理那些在已被提醒或明知规定的情况下仍长时间故意紧跟前方车辆的驾驶员,而不是普遍处罚。
据交通警察局称,保持距离有助于驾驶员在前车减速或发生故障时有足够时间处理,从而防止连环碰撞,并在发生事故时减少损失。
除上述内容外,副总理要求公安部、建设部、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实施防拥堵、防事故的措施。各机构必须加快一些重点交通项目,其中包括河内2.5环和3.5环、首都区四环、胡志明市三环以及门户高速和区域连接线路。
武遵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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