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卫生部诊疗管理局刚刚向清化省卫生厅发文,要求核实有关从清化省综合医院将一名危重病人送回家中一事的信息。
据该局称,近几天一些新闻媒体反映,民众对在清化省综合医院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药费以及将危重病人送回家中的运输费用表示不满。此事也在社交网络上引起关注。
具体而言,H.T.K.先生的父亲H.B.Đ在清化省综合医院重症监护1科——中毒治疗科接受治疗。因病情危重,家属希望将病人送回家中,便自行联系救护车送运。
在送病人回家途中,一名随行医生建议家属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维持患者生命。家属被告知此药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据K先生反映,家属被建议每天使用7瓶药,每瓶60万越盾,相当于每天420万越盾。同意后,家属在车上直接把药费交给医生。
之后,家属到一些药店了解该药价格,认为自己支付的价格高出同期市场价许多。

除了药费,家属还支付了530万越盾用于运送病人及呼吸管、吸痰器等设备。据反映,从医院到家约16公里。
诊疗管理局要求清化省卫生厅迅速核实上述信息,若有违规行为则予以整顿、处理,并向该局报告结果。
越南卫生部也要求清化省卫生厅检查并加强管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及院外急救机构的病人送运活动。
各单位须按照规定正确开展病人送运,同时向家属提供信息和咨询,使其选择经主管部门许可的送运单位。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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