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将审查安装火灾报警传输系统的费用

面对人们对远程火灾报警传输系统增加民众和企业成本的担忧,越南公安部表示将重新审查、评估以确保效果。

9月4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修改、补充《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和《消防、救援救护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该法律草案预计将在10月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通过。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席潘文迈表示,通过监督,有意见对安装火灾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表示担忧。一些意见认为实际效果不高,但可能产生较大成本。他建议对规定进行审查,既要确保消防安全,又不要给民众和企业增加成本负担。

公安部副部长阮文讯解释称,许多火灾被发现较晚,尤其是在夜间人们或场所负责人睡觉时。当职能部门收到警报时,火灾可能已蔓延,给灭火、救援和救护造成困难。

目前,许多国家已采用远程火灾报警传输系统。越南刚开始部署,根据政府要求,该系统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善。该模式已在北宁省试点。出现火灾或火灾迹象时,信号可在几秒内传输到中心,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处理。

公安部副部长认为,安装火灾报警和传输系统不需要过多资金,并且仅对某些类型的建筑强制要求。然而,针对提出的担忧,公安部将重新审查、评估民众和企业的成本。

越南公安部将审查安装火灾报警传输系统的费用

根据现行规定,至迟于2027年7月1日,按照第105/2025号法令属于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须配备、连接火灾报警传输设备与消防和火灾报警传输数据库系统。

这些机构包括多种类型,如公寓楼、学校、医院、酒店、市场、超市、商业中心、服务经营场所、厂房、仓库、办公场所及其他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

建议让投资者自行验收消防

法案草案还提出,允许工程在投资者、所有者自行组织消防验收后投入开发使用,而不必像现在一样等待专业管理机构检查并批准结果。

按照现行流程,属于规定范围的工程设计、交通工具必须经主管机关进行消防审验。在建设、安装或完成后,投资者、所有者组织验收。专业管理机构随后检查并批准结果,之后工程、交通工具才能投入运营。

政府认为,同时维持设计审验和验收检查环节存在重叠内容,给企业造成时间、成本和资源浪费。根据修改方案,管理机构仍对设计进行审验,但投资者、所有者对验收负责,并可在完成此步骤后将工程投入使用。国家将重心转向事后检查,在工程运营过程中继续检查消防安全。

国会副主席阮氏青认为,当责任转移到投资者身上时,事后检查机制必须明确并具备实际运作能力。改变管理方式并不意味着国家放松管控。

她建议按风险程度进行管理,根据火灾、爆炸风险对工程进行分类,并应用数据将检查资源集中在高风险场所。

国会副主席阮鸿典评价修改方案有助于削减行政手续,为企业与投资者创造便利,但也担忧若其自行验收能力不足则存在安全风险。

他建议起草机关严格规定投资者、所有者的法律责任以及独立验收咨询单位的能力标准,避免因简化手续导致消防安全水平下降。

根据现行规定,需要消防审验的对象主要是大型工程或具有高火灾爆炸风险的工程,如7层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寓楼、集体宿舍;达到规定规模门槛的学校、医院;酒店、旅馆、机关办公场所;商业中心、超市、市场以及一些经营易燃商品的场所。

山河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6385/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48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