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抽样审计,10个地方和4个中央机构的许多离职申请档案被批准时缺乏依据、对象错误或待遇计算错误。
内务部刚要求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对所有已根据第178/2024号法令和第67/2025号法令决定离职并享受待遇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结果须在9月15日前送交内务部汇总并向总理报告。
这一要求是在国家审计署7月31日发布关于因机构精简而离职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政策执行情况的第1212号报告后提出的。该报告基于抽样审计,并非对所有部委、行业和地方的全部档案进行检查。通过抽查样本,该机构指出了10个地方存在的违规和错误,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多乐、嘉莱、西宁、芹苴、金瓯和山罗。
被提到的四个中央机关是政府办公厅以及教育培训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和建设部。
表现优秀者仍获准离职
国家审计署评价,受检单位基本主动制定了计划、安排资源并解决待遇问题,为机构精简进程做出了贡献。然而,从制定标准、选择离职人员到审核档案和支付环节均出现了错误。
同奈、林同、嘉莱和西宁尚未发布关于选择离职人员标准的具体指导文件,导致各单位缺乏统一依据来确定谁应该离职、谁有能力需要留任。
河内、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多乐、嘉莱和西宁的一些单位尚未发布干部、公务员和职员的评价标准。有的地方虽已发布,但未征求领导班子集体意见,或未根据单位职能和特点细化标准。
通过档案检查,国家审计署发现,同奈、林同、多乐和嘉莱有98人因不符合工作要求或专业标准而被批准离职,尽管连续三年以上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其中同奈43例、多乐45例、林同7例、嘉莱3例。
胡志明市的一些单位也存在类似情况,但报告未说明人数。此外,该市有14个单位对被评为达标但仍有限制的人员,或还有10年工龄且连续三年完成好任务的人员解决了待遇。国家审计署认为,这可能存在处理对象不准确的风险。

许多人被批准离职不符合范围
国家审计署发现,一些领导和管理干部被允许离职,尽管单位整合后领导人数并未超过规定限额,即没有依据确定他们属于富余人员。这一群体包括西宁24人、同奈5人、嘉莱5人以及胡志明市2个单位的相关人员。
西宁还为属于不直接进行机构整合的单位的56人解决了待遇。政府办公厅有11例类似情况,包括4人属于未整合的部门,7人在组织有变化但下属科室仍保留的部门工作。
一些人因健康原因离职,但档案中缺乏医疗文件、诊疗信息或专业依据。这一错误在多乐发现19例,同奈6例,以及胡志明市6个单位。
同奈有一名公务员或职员未达到学历标准,但又不属于精简对象,却仍然适用了政策。在河内,一些档案没有足够材料证明离职人员不符合整合后的工作要求或职位标准。
胡志明市有7个单位让还有5年以上工龄的人离职,尽管编制不足或未超出规定框架。嘉莱为3人办理提前退休,但未充分核查他们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工作年限。
政府办公厅批准28人离职,但档案未显示其近三年任务完成情况。
仅评价申请离职的人
在芹苴和金瓯,一些单位没有对全体干部、公务员和职员进行评估,而只考虑申请离职享受政策的人员。
具体而言,这种情况发生在芹苴文化体育旅游厅、卫生厅;金瓯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芹苴的安盛乡和计策乡使用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作为批准离职的依据。
位于原渭城市的一些事业单位已停止运作,但没有立即为职员办理离职手续。富余人员被转到文化、信息和体育中心后才享受政策,这不符合内务部的指导。
批准时间错误、改变政策组别
多乐有46例在2025年9月1日后获批离职,不符合政治局、书记处的结论和内务部的指导时限。该省还批准在2025年7月1日之后让50人在两级地方政权开始运作时已符合离职条件的人离职,导致他们享受的政策组别发生变化。
其中,33人从辞职离职转为提前退休;17人从剩余工龄超过5年至10年的组别转入剩余工龄2至5年的组别。报告未说明因改变政策组别而产生的差额。
计算和支付过程中继续出现错误。河内山西坊的一例、同奈文化体育旅游厅的4人和西宁的2人,在计算作为确定待遇依据的工资时,将一些津贴列入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西宁为已参加失业保险的16名职员和劳动者多计算了3个月的求职补贴工资;另有3例金额计算错误。
教育培训部办公厅比退休决定多发了一个月差额,相当于为一人多发了1550万越南盾。
在芹苴,有一人一次性的补贴按60个月工资计算,价值4.57亿越南盾,但与其应享受的期限不符。永州坊的一例也被错误计算了按社保缴费年限享受补贴的时间。
芹苴还动用34亿越南盾国家预算为5人支付费用,而本应使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
山罗的琼崖乡和芒赛乡发现支付对象错误但尚未全部追回。报告未说明剩余需要追回的人数和金额。
河内有16人自2025年7月1日起获批退休,但在7月份仍领取工资和社会福利。
超过1400亿越南盾无法分配
整合后,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尚未收到2025年上半年在原平福省支出的275.47亿越南盾的完整账簿和凭证交接。这是一笔尚无足够档案核查的资金,并非所有金额都被确定为支出错误。
林同省的2例也未提供完整档案作为确定支付费用的依据。
建设部编制的预算不贴近实际,导致总理下达的1402.1亿越南盾无法分配。这是尚未分配的资金,并非被确定为支出错误的金额。文化体育旅游部将执行政策后剩余的经费转入次年,不符合规定。
根据抽样审计结果,国家审计署建议总理要求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对尚未详细审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处理错误,防止预算损失,并明确相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随后,内务部要求各机关对已解决待遇的全部情况进行核查,纠正错误并在9月15日前报告。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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