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第八区域畜牧与兽医站(胡志明市畜牧与兽医分局)配合春山乡经济室及春山乡公共服务供应中心,组织销毁当地一户养殖户感染非洲猪瘟的猪群。
初步信息显示,位于春山乡山立村的这户养殖户共有23头猪,包括11头肉猪和12头仔猪。自9月11日起,猪群出现拒食、零星死亡现象。连续3天内,猪群共死亡11头。
接到报告后,职能部门已按规定采集病料样本送检。9月14日下午,检测结果显示,病料样本对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
职能部门已销毁上述养殖户剩余的12头猪。
同时,在养殖区域采取封锁、疫病控制、卫生、消毒、杀菌等措施,以限制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此前,8月22日,胡志明市职能部门和春山乡在确定新山村的这户养殖户猪群感染非洲猪瘟后,组织销毁了62头猪。
据春山乡人民委员会称,自2026年初至今,当地已记录23起非洲猪瘟疫情。所有疫情均已按规定处理。

地方政府建议各养殖户不要主观大意,主动监测猪群健康状况,严格执行生物安全养殖措施和“5不”原则。
民众绝对不得抛售、贱卖病猪或疑似病猪,因为这可能使疫病传播到其他养殖户,给封锁和扑灭疫情工作造成困难。
养殖户还需完整、如实申报猪只数量和疫情情况,以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在符合条件时落实扶持政策。
当怀疑猪群患病时,养殖户需立即报告地方政府,以便配合采样检测、封锁并按照专业机构指导进行处理。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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