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昆岛特区及24个乡坊已捕获409只散养狗

越南胡志明市昆岛特区及24个乡坊已捕获409只散养狗

9月17日,胡志明市畜牧兽医分局的信息称,自2026年初至9月15日,胡志明市共有25/168个乡、坊、特区组织捕捉散养狗,总数共409只。

根据初步记录数据,在组织捕捉散养狗的地方中,有昆岛特区(174只)、东和坊(78只)、以安坊(48只)、新东协坊(28只)……

各地已对89起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于无人认领的散养狗,一些地方已将其转交胡志明市范围内的大学用于学习、研究。

越南胡志明市昆岛特区及24个乡坊已捕获409只散养狗

近日,永禄乡人民委员会已通知在乡内各条道路、公共区域开展捕捉散养狗工作,实施时间为9月20日至12月31日。

永禄乡人民委员会责成39个村负责人向村内居民宣传关于在公共场所放任饲养动物行为的处理法律规定,并经常检查、提醒村内仍让狗在公共场所散养的住户。

乡人民委员会要求乡内养狗者向乡人民委员会办理养狗登记。将狗拴系、圈养或限制在家庭范围内;确保环境卫生,不对周围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第204/2026/NĐ-CP号法令(自8月1日起生效)第8条第2款b项,带狗到公共场所时不给狗戴嘴套、不拴系狗或无人牵引的行为,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盾罚款。

将狗带到公共场所时,必须通过给狗戴嘴套或拴系并有人牵引的方式,确保周围人的安全。集中养狗必须保证兽医卫生条件,不得制造噪音、对周围人造成不良影响。

按规定为狗接种狂犬病疫苗。如散养狗被捕获,须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饲养和销毁狗的费用。如狗咬伤、抓伤他人,饲养者必须依法向受害者进行物质赔偿。

越南胡志明市昆岛特区及24个乡坊已捕获409只散养狗

此前,8月20日,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召开会议,部署胡志明市范围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会上,以安坊代表作了发言,分享开展管理、捕获和处理散养动物工作的经验。从7月1日至8月19日,以安坊散养动物指导、捕捉和处理组已捕获48只散养狗,并作出处罚决定,罚款总额为4200万越盾。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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