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客出境前往澳大利亚、美国的重要注意事项

新山一口岸公安消息,检查旨在按照目的地国家、航空公司以及现行航班安全流程的要求,绝对保障航空安全与安保。

越南旅客出境前往澳大利亚、美国的重要注意事项

根据公安部第14号通知第49条规定,关于在国际航班上随身携带和手提行李中携带液体、稠状物、喷雾溶液,旅客需注意,行李中每瓶、罐、容器液体不得超过100毫升,且必须完全密封。

每名旅客随身携带和手提行李中携带的液体总量最多不超过1升。药品、婴儿奶粉和婴儿食品等例外情况,如完全满足规定的具体条件,则允许携带。

对于在国际隔离区商店(免税商品)或国际航班上购买的液体,如装在密封的保安塑料袋(STEB)中并附有有效发票,则允许带上飞机。旅客在登机前和整个飞行过程中绝对不得擅自打开此袋。

为使办理手续快速进行,避免误机风险,职能部门建议旅客主动丢弃或不要将超过100毫升的液体瓶/罐带入检查点。

同时,保持保安袋原状,妥善保管装有免税商品的STEB袋完好无损,并附上付款发票。

旅客应准时到达登机口,按规定提前整理好液体物品,以便安保人员顺利检查;严格遵守机场口岸公安力量的配合与指引。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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