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团伙用假合同卖公寓侵占230亿越盾案

越南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团伙用假合同卖公寓侵占230亿越盾案

河内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一审审理6名被告涉嫌诈骗侵占财产一案,案件涉及在X2 Đại Kim和CT4 Yên Nghĩa两个项目中的公寓买卖诈骗。

各被告包括阮氏娇英(38岁)、瞿正芳(69岁,SPT股份投资建设与项目发展公司总经理)、段公平(50岁,SPT公司董事会主席)、阮玉王(45岁,河山泰公司经理)、裴越军(38岁)和阮廷玉(40岁)。

伪造合同让客户相信其有权出售公寓

据起诉书,国防部住房与城市发展投资总公司(MHDI)是X2 Đại Kim安置商业住房项目(河内市定公坊)和河内首都司令部CT4 Yên Nghĩa住宅区建设项目(安义坊)的投资方。

其中,X2 Đại Kim项目的公寓只能出售给因国家在河内市范围内征地拆迁而属于安置对象的家庭。

而CT4 Yên Nghĩa项目经国防部批准,目标是建设配套住宅区和技术基础设施,解决首都司令部干部、国防部干部及按规定确定的其他对象的住房需求。

司法机关认定,MHDI未与Compa建设投资有限公司、SPT公司及本案各被告签订合同、开展合作,也未收取款项以合作经营、买卖或转让上述两个项目的公寓。

然而,据指控,裴越军和阮玉王商议并提供信息,称由阮氏娇英经营的Compa公司与MHDI签订了合作合同,以购买上述两个项目的公寓。

据此信息,娇英被指控伪造与MHDI就X2 Đại Kim和CT4 Yên Nghĩa项目的合作合同及公寓买卖合同。

这些假合同随后交给瞿正芳和段公平,用于向有购房需求的人介绍,建立信任,诱骗他们签订定金合同并交钱。

起诉书认定,收到钱后,各被告未履行承诺,而是将款项侵占并用于个人目的。

仅在2024年4月15日至5月17日约一个月内,三名客户就向各被告交付了共计近230亿越盾。

近230亿越盾的资金流向何处?

据起诉书,阮氏娇英在案件中扮演主谋、首要角色。

该被告直接经营Compa公司,并使用内容显示该企业有权分配、转让两个项目公寓的虚假文件。

瞿正芳和段公平随后使用这些虚假文件和合同向客户介绍,使买家相信并签订定金合同、交付钱款。

司法机关指控娇英从该案中获利超过57亿越盾。

与此同时,瞿正芳和段公平被认定为积极实施犯罪的共犯。两人被指控利用SPT公司法人身份,与娇英配合,使用假合同向客户介绍公寓。

据起诉书,瞿正芳获利超过54亿越盾,段公平获利近8.4亿越盾。

经过讯问,审判委员会认为案件出现许多无法当庭立即查清的情节,决定退回卷宗补充侦查。

法院要求司法机关继续查清近230亿越盾的资金流向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免漏罪。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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