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江省公安称,长是日长坚江一人有限公司(安江省迪石坊)经理;峰则是和协发进出口公司(位于胡志明市)经理。
经调查,公安认定峰和长均成立了经营多种行业的企业。
然而,公司并未经营已登记的各行业,而主要是从事申请项目投资以及房屋、土地证件服务与中介。
具体而言,2023年,长告诉峰,有许多人有需求在坚江省(旧)江成、坚良和鸿达县的农业用地上登记投资项目(现属安江省江成、坚良和鸿达乡)。这些土地由国家管理。
随后,长与峰商议能否申请项目实施主张,以签订服务合同并收取费用。在签订合同前,峰要求长发送各宗地的图纸、草图以供检查。
之后,峰、长与8名受害者签订服务合同,为办理涉及大面积农用地租赁的多个项目投资主张申请提供服务。
尽管没有能力履行已签合同的内容,上述两名嫌犯仍侵占了受害者超过130亿越南盾。随后峰和长共同分赃,用于个人目的。
安江省公安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以查明真相。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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