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宁省:杀害情人后抛尸70公里外,凶手被判死刑

越南西宁省:杀害情人后抛尸70公里外,凶手被判死刑

9月22日,西宁省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审理阮成雅(52岁,住西宁省庆兴乡),罪名是杀人和抢劫财产。

该案也曾被《青年报》报道。

大约2024年底,阮成雅在西宁省庆兴乡从事治疗骨关节疼痛的职业,当Đ女士前来治病时,两人产生了感情。

之后,两人在西宁省德和乡租了出租屋,像夫妻一样同居。2025年中,阮成雅开始表现出嫉妒,并经常与Đ女士发生矛盾。

2025年8月29日晚,阮成雅发现情人联系了另一名男子,于是发生争吵。Đ女士拿起刀砍,阮成雅便用一段木头击打,导致受害者摔倒在地死亡。

2025年8月30日约1时,阮成雅将尸体带到西宁省平协乡的运河边和白千层林抛尸,距离案发现场超过70公里。

2025年8月31日约2时30分,阮成雅回到出租屋,拿走情人的摩托车抵押得到450万越南盾,然后清理现场、受害者的物品,离开出租屋并将其扔到别处。

2025年9月6日上午,阮成雅到庆兴乡的妹妹家讲述了此事,并由家人带到乡派出所自首。

由于犯罪情节具有流氓性质、实施犯罪行为手段野蛮,审判委员会认定阮成雅的行为特别危险,已无改造可能,因此以杀人罪判处死刑

阮成雅还因抢劫财产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综合刑罚,阮成雅必须执行死刑。

此外,阮成雅还有责任向受害者家属赔偿超过4亿越南盾。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8186/

(0)
上一篇 52分钟前
下一篇 48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