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险:不得扣除养老金以收回银行债务

越南社会保险:不得扣除养老金以收回银行债务

9月22日,越南社会保险发文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和越南邮政总公司,整顿、管控在邮政机构发放养老金、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的工作。

超过1.2万起错误发放案例

据越南社会保险称,检查过程显示,一些地方存在诸多限制,如发放点的设施尚未得到保障,授权书管控不严密。

还有的情况是未完整保存签名样本、领取人或被授权人的照片,或在发放时未充分核对。

个别情况下,发放人员还兼营销售、催收债务,甚至代领取人签收。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全国记录到超过1.2万起因邮政部门迟报减员而必须收回错误发放款项的案例。到2026年8月,仍有近94.8万名领取人的信息不匹配或尚未更新公民身份证。

因此,越南社会保险要求各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人严格执行流程,加强对发放活动和领取人管理的检查监督。只有在工作完成后才支付款项,同时要完整核算应收、应付、已收、已付等款项……

越南邮政总公司需要注意,发放社会保险制度、失业补助和管理领取人必须符合授权合同。

在发放待遇的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检查身份证件,核对领取人和被授权人的信息、照片、签名及授权书。绝对不得向没有有效授权书或授权书已过期而代领的人发放款项。

不得直接扣除养老金以收回银行贷款债务

越南社会保险还要求邮政工作人员不得代签、代领社会保险制度、失业补助。不得直接扣除养老金、补助以收回银行贷款债务,或强迫领取人使用其他服务。

如果邮政部门发生差错,该单位必须在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机构退还全部错误发放的款项、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

邮政机构还必须完整保存领取人和被授权人的信息、照片、签名,并在授权书到期前约2个月通知民众办理手续。

各单位需经常排查可能发生差错的高风险领取人群体,如老年人、长期由他人代领者、多个月未领款者或不在当地居住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在居住地的直接检查。

对于在海外定居、通过个人账户领取或授权他人代领每月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补助的领取人,邮政机构应与职能部门配合核实信息。

内务部称,2026年第二季度,全国约有349万人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助和月度补助。该季度内,超过1.9万人获准领取养老金。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8352/

(0)
上一篇 49分钟前
下一篇 45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