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的决定,指导委员会具有参谋职能,协助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协调各计划的实施。
四项计划包括:建设新农村、可持续减贫及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发展文化;保健、人口与发展。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明盛担任常务副主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和陈文七担任副主任。
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多个厅、部门、相关单位的领导。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全胜为常务委员。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提出方向、任务、组织实施各计划的措施;指导、协调各厅、部门与地方之间的活动。
该委员会还处理或建议有权机关处理重要、跨部门的问题以及超出各厅、部门、地方权限的困难和障碍。
此外,指导委员会审查、完善机制、政策和指导文件,协调将国家目标计划的目标、任务、资源与其他计划、项目、政策相结合。
同时跟踪、督促、检查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评估目标、任务结果、资源使用和资金拨付情况。
农业与环境厅为常设机构,使用城市新农村建设与可持续减贫计划办公室作为辅助机构。
民族与宗教厅、教育与培训厅、文化与体育厅、卫生厅使用现有专业单位或部门作为参谋牵头单位,不产生新的国家管理牵头单位,不增加编制。
各厅、部门作为成员,指派一名成员参加辅助组。指导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国家预算、国家目标计划经费及其他合法来源保障。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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