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颁布关于对本省优先对象实行减免房租政策的规定。
据此,对由党、国家交办任务的团体组织,凡依据主管机关或有权限人士的文书租用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且尚无办公场所的,免除整个租期(含续租租期)的房租。
对属于教育—培训、职业培训、医疗、文化、体育和环境等社会化领域,且符合政府总理决定的规模与标准目录的设施,在整个租房期限内,按省人民委员会依第108号法令规定颁布的房屋出租价格表所确定的房租构成,减免100%的土地租金。
符合《合作社法》及政府各法令规定的国家扶持政策条件的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合作组,以及租用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仓库、购销与展示推介生产经营产品的店铺的单位,同样适用上述政策。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具有地方房屋管理、经营职能并经各级政权交办房屋土地管理开发任务的机构,对符合规定获准租用的情形执行房租减免。
庆和省内共有343处房屋、土地在安排后出现富余,已无使用需求或尚未确定接收单位,涉及房屋总面积超过14.6万平方米、土地总面积超过64.6万平方米。
截至2026年6月,全省已处理115处,仍有228处需继续处理。
其中,128处被定向用于出租;63处处置地上资产并拍卖土地使用权;37处已确定管理、使用单位,但需修缮改造后才能投入使用。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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